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是指由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對三周歲到入小學前的兒童實施的保育和教育。下面小編在這里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幾篇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幼兒園教師心得體,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幼兒園教師心得體會1
——學法護幼感悟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的頒布,如同一束明亮的光,照亮了學前教育前行的道路。《學前教育法》為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也為我們在幼兒園的工作和生活指明了方向。作為一名幼兒教師,深入學習這部法律后,我內心滿是觸動與思考,對自己的工作有了全新的認識和感悟。
一、法律是“安全盾牌”,筑牢保護底線。
3-6歲幼兒缺乏自我保護能力,法律明確了教師的監護職責與保護義務。在日常教學中關注每一個孩子,尤其是那些性格內向、發展稍慢孩子的重要性。每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都有自己獨特的閃光點和成長節奏。
記得班上有個叫尚尚的小朋友,剛入園時特別膽小,不敢主動參與任何活動,總是默默躲在角落里。我依據法律中保障幼兒平等受教育權利的理念,主動與他交流,發現他對拼圖很感興趣。于是,我在區域活動時特意為他準備了一些拼圖,并鼓勵他嘗試與其他小朋友一起完成。慢慢地尚尚變得越來越自信,開始主動和小伙伴們交流玩耍,還會興奮地向大家展示他完成的拼圖作品。通過這個事例,我切實體會到,保障幼兒權利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需要我們在日常教學的每一個細微之處去踐行,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充滿愛的環境中茁壯成長。
曾在班級中遇到孩子間無意推搡導致小擦傷,正是依據“及時救助與告知義務”的法律要求,第一時間處理傷口并與家長溝通,才避免了誤解——這讓我深刻意識到,法律不是束縛,而是守護孩子的“安全指南”。
法律中對于幼兒安全的保障也讓我感觸頗深。從園所的設施設備安全到食品衛生安全,每一項規定都細致入微,為孩子們創造了一個安全、健康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每天,我都會和其他老師一起仔細檢查教室的玩具是否有損壞、活動場地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確保孩子們在園的每一刻都能遠離危險。同時,幼兒園嚴格規范的食品采購和加工流程,也讓我能放心地為孩子們提供營養豐富的餐食。這些規范的落實,不僅讓孩子們能在幼兒園里盡情玩耍、快樂學習,也讓家長們更加安心地把孩子交給我們。
以法為基
二、用法律思維理解“兒童權利”,尊重成長天性
法律規定兒童享有“受教育權”“發展權”等權利,這要求教師跳出“管控思維”,真正以孩子為主體。比如在制定班級規則時,不再單純強調“不許跑跳”,而是依據“兒童參與權”,和孩子一起討論“如何安全地探索教室”;面對內向的孩子,也會想到《教育法》中“平等對待學生”的原則,用更耐心的引導替代簡單的催促。這種從“管理”到“尊重”的轉變,讓孩子在被理解中建立安全感。
三、家校協手,讓法律成為溝通的“橋梁”
幼兒教育中,家校矛盾有時源于認知差異,而法律能為溝通提供客觀依據。曾有家長因擔心孩子不會穿脫褲子,要求教師幫忙,從“過度保護”可能影響孩子獨立性的角度,結合《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中“生活自理能力培養”的要求,與家長溝通“適當放手”的法律依據與教育意義,最終獲得理解。法律在此不是“冰冷條款”,而是幫助家長、教師達成共識的“溝通語言”。
四、在法律更新中守護“成長的每個瞬間”
隨著社會發展,與兒童相關的法律條款也在完善(如網絡保護、心理健康保護等新增內容)。作為教師,定期學習《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等新規,能讓保護更貼合當下需求。比如發現孩子模仿短視頻行為時,會依據“網絡保護”中“防止沉迷”的要求,及時與家長溝通媒介素養教育的重要性——法律學習不是任務,而是讓守護更“與時俱進”的能力。
我們“學法護幼”,不是照本宣科的條文記憶,而是將法律內化為對孩子的“看見與守護”:用法律意識預判風險,用權利思維尊重個性,用規則意識搭建家校信任。每一個孩子的成長都值得被法律溫柔以待,而我們正是用法律之光,為他們照亮童年的第一步。創造一個更加美好的未來,讓他們在充滿愛與法治的陽光下茁壯成長!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幼兒園教師心得體會2
以法為綱,規范學前教育實踐之路
時光宛如潺潺溪流,不經意間,我已在城幼默默耕耘了三個春秋。這三年,我與孩子們一同走過無數個晨昏,見證著他們從懵懂無知,逐漸蛻變為自信獨立的模樣。《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的頒布實施,恰似一座熠熠生輝的燈塔,在幼兒教育的浩瀚海洋中,為我照亮了前行的航道,讓我深刻領悟到,幼兒教育絕非僅僅是知識的簡單傳遞,更是法治精神的深度踐行與悉心守護,是一場用愛與責任編織的溫暖旅程。
一、以法為綱,筑牢安全防線
《學前教育法》明確規定“保護兒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是幼兒園的首要職責”。安全,猶如幼兒教育大廈的基石,是孩子們快樂成長的堅實保障,容不得半點疏忽。在日常班級管理中,我始終將安全置于重中之重的位置,從每一個細微之處著手,為孩子們營造一個安全無憂、充滿溫暖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在硬件設施方面,我嚴格依據《學前教育法》中關于幼兒園環境安全的具體條款,對班級內的設施設備進行定期、全面且細致的安全檢查。
在安全教育方面,我創新教學方法,將法治教育與安全教育深度融合。依據《學前教育法》中關于安全教育的指導原則,我開展“安全小衛士”主題活動,引導孩子們認識各種安全標識,了解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識。在模擬演練中,我依據園所演練方案讓孩子們學會如何在火災、地震等緊急情況下迅速、有序地撤離。同時,我還利用故事、兒歌等形式,向孩子們傳授防拐騙、防溺水等安全知識,將安全教育融入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讓他們在輕松愉快的氛圍中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真正做到讓安全知識入腦入心,成為他們成長過程中的“護身符”。
以法為基
三、以法為橋,構建家園共育生態
《學前教育法》強調“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撫養與教育兒童的義務”,這為家園合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如同一條無形的紐帶,將幼兒園和家庭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為了更好地實現家園共育,我園積極響應法律號召,推出了“家園互動計劃”。
我定期召開家長會,向家長宣傳《學前教育法》的相關內容,讓他們了解幼兒教育的目標和要求,明白“小學化”傾向的危害。我依據法律中關于家園合作的原則,通過案例分析、專家講座等形式,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尊重幼兒的成長規律。依據法律中關于促進家長參與教育的規定,我積極搭建家園溝通的橋梁,通過家長微信群、定期家訪等方式,及時與家長溝通孩子的情況,讓家長更好地參與到孩子的教育中來,形成教育合力。
四、以法為鏡,提升專業素養
法律對教師職業行為提出了明確規范,這如同一面明亮的鏡子,時刻提醒著我要規范自己的言行,不斷提升專業素養。在班級管理中,我堅持用愛和尊重對待每一個孩子,杜絕語言暴力和變相體罰。我依據《學前教育法》中關于教師職業道德的規定,時刻反思自己的教育行為,確保自己的言行符合教師的職業操守。例如,在與孩子溝通時,我始終保持溫和、耐心的態度,尊重他們的想法和感受,就像對待一顆珍貴的種子,小心翼翼地呵護著他們的成長。
三年的教育工作,讓我深刻體會到學前教育的重要性和使命感。《學前教育法》的頒布實施,為幼兒教育事業注入了強大的法治力量,如同為幼兒教育這艘大船揚起了法治的風帆,引領它駛向更加光明的未來。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將繼續以法律為指引,在班級管理中踐行“兒童優先”的原則,用愛和責任守護每一個孩子的成長;以法律為燈塔,在保教實踐中探索“游戲化學習”的路徑,讓孩子們在快樂中學習,在學習中成長;以法律為橋梁,在家園共育中搭建“協同育人”的平臺,形成教育合力。我相信,在法治的護航下,我們一定能夠為孩子們創造一個更加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環境,讓他們在法治的陽光下,綻放出最絢爛的生命之花,共同迎接美好的未來。
作為教師,定期學習《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等新規,能讓保護更貼合當下需求。比如發現孩子模仿短視頻行為時,會依據“網絡保護”中“防止沉迷”的要求,及時與家長溝通媒介素養教育的重要性——法律學習不是任務,而是讓守護更“與時俱進”的能力。
我們“學法護幼”,不是照本宣科的條文記憶,而是將法律內化為對孩子的“看見與守護”:用法律意識預判風險,用權利思維尊重個性,用規則意識搭建家校信任。每一個孩子的成長都值得被法律溫柔以待,而我們正是用法律之光,為他們照亮童年的第一步。創造一個更加美好的未來,讓他們在充滿愛與法治的陽光下茁壯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