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不少心得體會時,不如來好好地做個總結,寫一篇心得體會,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通過記錄心得體會,我們可以更好地認識自己,借鑒他人的經驗,規劃自己的未來,為社會的進步做出貢獻。接下來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心得體會吧,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網絡安全法心得體會篇一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普及,網絡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大學網絡安全法的頒布實施,對于維護學校網絡安全和保護學生合法權益起到了重要作用。通過學習和實踐,我深刻認識到大學網絡安全法的重要性,也體會到了它給我們帶來的好處。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對大學網絡安全法的心得體會。
首先,大學網絡安全法增強了我對網絡安全的認識。在大學期間,我們每天都面對著各種各樣的網絡風險,如網絡詐騙、數據泄露等。通過學習大學網絡安全法,我了解到了一些常見的網絡安全威脅和防范方法,學會了如何保護自己的個人信息,以及如何正確使用網絡服務。大學網絡安全法的實施,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系統化、規范化的安全防護指南,讓我們能夠更好地應對網絡安全挑戰。
其次,大學網絡安全法教會了我正確利用網絡資源。網絡是一個知識寶庫,通過網絡我們可以輕松獲取到各種各樣的信息資源。在過去,我常常追求華而不實的虛假信息,盲目追逐一些沒有價值的東西。但是大學網絡安全法告訴我們,我們要學會甄別信息的真偽,要注重信息的質量和可靠性。只有正確利用網絡資源,才能讓我們的學習更加有效,讓我們的人生更加有價值。
再次,大學網絡安全法教育我們學會保護自己和他人的權益。隨著網絡的普及,一些不法分子也開始利用網絡進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如網絡盜竊、網絡暴力等。大學網絡安全法明確了網絡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提高了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增強了網絡安全保護意識。通過認真學習大學網絡安全法,我懂得了如何正確舉報網絡違法行為,如何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為網絡安全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最后,大學網絡安全法促使我樹立正確的網絡倫理觀。網絡安全不僅關乎個人的利益,也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通過大學網絡安全法的學習,我明白了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行為也需要遵守道德規范。我們要尊重他人的隱私,不進行惡意攻擊和網絡謠言傳播,要維護網絡社區的良好環境。只有樹立正確的網絡倫理觀,才能共同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網絡空間。
綜上所述,大學網絡安全法的實施對于我們學習和生活都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學習大學網絡安全法,我不僅增強了網絡安全意識,還學會了正確利用網絡資源,保護自己和他人的權益,樹立正確的網絡倫理觀。大學網絡安全法為我們構建了一個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為我們的學習和成長提供了有效保障。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大學網絡安全法會發揮更大的作用,讓我們的網絡世界變得更加美好。
網絡安全法心得體會篇二
近年來,網絡安全問題日益變得緊迫,威脅著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的經濟、政治、信息安全。為此,我國于2016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旨在保障國家的網絡安全、促進信息化發展和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在我們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們應該怎樣認真貫徹這一法律?本文將從以下五個方面來談談我對《網絡安全法》的體會和感悟。
《網絡安全法》明確規定了網絡安全的法律責任和義務。我們作為普通公民,在使用網絡時,必須要明確自己的網絡安全責任,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和安全意識。大家一定要牢記“安全第一”,保護好自己的計算機和手機等設備,不泄露個人信息,不信任網上陌生人,不點擊來歷不明的鏈接和軟件,這些都是維護個人和國家網絡安全的必要手段。
二、創造安全網絡環境。
《網絡安全法》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絡安全,防止網絡安全事件的發生。而我們廣大普通網民也應該與運營商和監管部門一起,積極參與到網絡安全的建設和管理中來,共同營造安全的網絡環境。我們需要與運營商保持密切聯系,加強對網絡攻擊的預防和應對措施,共同抵御網絡黑客和病毒的侵害,保障個人和社會安全。
三、重視網絡實名制。
網上信息有時相當復雜混亂,我們無法判斷信息的真實性和可信度。在這種情況下,網絡實名制就成為了一種很好的防范措施?!毒W絡安全法》專門規定對于人民群眾使用網絡服務,需要實名認證制度,這能大大減少虛假信息和詐騙行為的發生。我們廣大網民在使用網絡服務時,一定要遵守實名認證制度,保護好自己設備的安全。
四、加強網絡政府監管。
《網絡安全法》規定國家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加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防控,保障國家網絡安全。在政府監管方面,我們需要充分信任政府的監管能力,支持相關政策、法律及政府的監督和執法。同時,我們廣泛地普及網絡安全知識,提高公眾對相關法律的認知和理解,并積極反映網絡安全問題,加強與政府部門的溝通合作,共同推進網絡安全建設。
五、重視網絡教育信息化。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網絡教育日益受到大家的關注。網絡教育是現代化學習的有效手段,我們需要積極支持和參與網絡教育項目的發展,提高我們的知識水平和技能,并逐漸實現信息化的智慧化。同時,對于廣大青少年,父母們應該關注孩子的網絡安全,幫助他們正確地使用互聯網,增強保護自己的意識。
總之,《網絡安全法》是保障我國網絡安全、促進信息化發展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大法律。我們必須樹立積極的網絡意識,積極參與網絡安全建設和管理,推動網絡安全事業健康發展。同時,我們也要全方位地提高自身的網絡安全技能,保障個人和國家信息安全,營造公共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網絡安全法心得體會篇三
《網絡安全法》正式實施三周年以來,我國網絡安全工作進入法治快車道,國家信息化和網絡安全得到立體化安全保護。但在網絡安全法實施過程當中,仍有細節待提升。在此提出幾點建議供參考。
第一、行業“領頭羊”網絡運營者應是網絡安全法監管第一對象。過去三年,安全判例監管對象多為市級及以下企事業單位,甚至是不超過百人的小微企業。但網絡安全威脅隨著組織暴露面增加而呈現指數級增加,大型企業的安全風險應更加突出。因此,有必要從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著手,強化安全執法監管工作。
第二、《網絡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規需持續性宣傳教育和投入。近年來,《網絡安全法》的宣貫在一些地方存在“熱得快,冷得快”的現象。如果缺乏實效性的宣傳和教育,網絡空間違法事件可能不斷反復,甚至持續升級。建議部委機關在本行業網絡安全落地監管工作中,應加強行業領頭企事業單位的《網絡安全法》宣傳教育考核,推動行業領頭企事業單位的總體安全意識提升。其次以區、縣為單位,公檢法單位、大型企事業單位,以及社區居委會等,輪流開展“《網絡安全法》進單位、進社區”活動,推動人民群眾網絡安全法意識持續提升。最后要發揮安全企業力量。目前國內超100員工的安全企業已超過500家,是國家網絡安全戰線重要組成力量。區縣網信辦和公安機關可協調行政區域內安全企業,篩選“安全宣傳員”組織進駐中小企業活動,定期開展《網絡安全法》宣教,推動中小企業網絡安全意識提升。
第三、關注中小企業網絡安全能力建設。過去三年中,中小企業網絡安全工作面臨來自組織、資金、技術等方面的壓力。為加強中小企業網絡安全能力建設,建議第一推進外聘安全顧問制度,緩解中小企業設置安全專職崗位困難、人才匱乏的局面。第二為中小企業提供專項安全資金政策,比如安全投入稅費優惠或返還,開展網絡安全關鍵基礎設施專項資金扶持等。第三在利用安全云化平臺技術推廣方面,給予中小企業相關入駐政策。
網絡安全法心得體會篇四
第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網絡安全標準體系。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制定并適時修訂有關網絡安全管理以及網絡產品、服務和運行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國家支持企業、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網絡相關行業組織參與網絡安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定。
第十六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加大投入,扶持重點網絡安全技術產業和項目,支持網絡安全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推廣安全可信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保護網絡技術知識產權,支持企業、研究機構和高等學校等參與國家網絡安全技術創新項目。
第十七條國家推進網絡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有關企業、機構開展網絡安全認證、檢測和風險評估等安全服務。
第十八條國家鼓勵開發網絡數據安全保護和利用技術,促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推動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
國家支持創新網絡安全管理方式,運用網絡新技術,提升網絡安全保護水平。
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網絡安全宣傳教育,并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網絡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大眾傳播媒介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網絡安全宣傳教育。
第二十條國家支持企業和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網絡安全相關教育與培訓,采取多種方式培養網絡安全人才,促進網絡安全人才交流。
網絡安全法心得體會篇五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網絡已成為了小學生學習和娛樂的重要途徑。然而,網絡世界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安全因素,如虛假信息、不良內容、網絡詐騙等,對小學生的健康成長可能造成負面影響。為了保護小學生的網絡安全,我校組織了一次關于網絡安全法的宣講會,讓我們深切體會到了網絡安全的重要性,并從中獲得了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網絡安全要時刻保持警惕。在宣講會上,我們學到了保護個人隱私的重要性。我們要時刻保持警惕,不隨便泄露自己的個人信息,不輕易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姓名、學校、地址等。如果在網上遇到陌生人要求交換個人信息,我們要果斷地拒絕,并向家長和老師報告。同時,我們也應該學會運用一些防范措施,比如設置密碼鎖保護電腦、手機等設備,定期更改密碼以避免信息泄漏。
其次,學會辨別真假信息。網絡上充斥著各種各樣的信息,其中不乏虛假、誤導性的內容。我們應該學會辨別真假信息,不隨便相信和傳播未經證實的內容。在宣講會上,老師們還教給了我們一些辨別真假信息的方法,比如查看消息來源、多渠道核實信息、與身邊人交流確認等。我們要具備一定的綜合素質和判斷能力,不被虛假信息所蒙蔽。
更重要的是,合理利用網絡資源。網絡是個寶庫,其中蘊含了豐富、全面的知識。我們可以通過網絡查找各類學習資料,拓寬自己的知識面。但同時,我們也要合理掌握使用網絡的時間和頻率,切勿沉迷于網絡游戲、社交應用等。在宣講會上,老師們強調了網絡游戲會對學習和身體健康造成影響,我們應該養成良好的上網時間和使用習慣,要有規劃地利用網絡資源。
另外,應該主動向家長和老師尋求幫助。在網絡世界中,我們難免會遇到一些疑惑和困擾。在宣講會上,老師們強調了主動尋求幫助的重要性。我們要和家長、老師保持溝通,遇到網絡安全問題時不要憋在心里,要及時向他們尋求幫助和咨詢。他們會以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的知識給予我們正確的指導和幫助,幫助我們更好地解決網絡安全問題。
最后,我們要自覺遵守網絡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為我們提供了一份重要的保護,我們要自覺遵守網絡安全法,不從事違法和不良行為。要保持網絡環境的整潔,不惡意攻擊、侵犯他人的隱私和權益,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生態。同時,如果我們發現有人從事違法活動,也應勇敢站出來,向相關部門舉報,為網絡安全作出貢獻。
通過這次關于小學生網絡安全法的宣講,我們深切體會到了網絡安全的重要性,并從中獲得了許多寶貴的心得體會。我們要時刻保持警惕、辨別真假信息,合理利用網絡資源,主動尋求幫助,并自覺遵守網絡安全法。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網絡世界中安全、健康地成長。
網絡安全法心得體會篇六
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網絡安全日益引人關注,國家也逐漸加強對網絡安全的法治化管理。為了更好地加強網絡安全領域的法制建設和政策制定,互聯網組織和專家學者共同撰寫了《網絡安全法治報告》,全面系統地分析了我國網絡安全法律體系建設現狀及未來發展方向。作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切感受到了這份報告帶來的思考和啟示。本文將從五個方面來談談我的心得體會。
第一,我認為網絡安全立法應該注重全面性和前瞻性。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革新,網絡安全的問題也在不斷變幻,犯罪手段日益隱蔽。僅靠單一的立法手段難以完全覆蓋每一個安全漏洞。《網絡安全法治報告》在反復強調立法全面性的同時,著眼于未來,重點關注虛擬現實、人工智能等新技術領域。這種思考方式具有前瞻性,對于提高我國網絡安全防范的全面性和針對性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網絡安全管理應該更加民主化和透明化。在現實生活中,一些網絡安全事件的處理往往不夠公開透明,讓群眾難以了解事件相關信息和處理進展。《網絡安全法治報告》提出了要建立“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響應系統”,并推進“網絡安全信息共享”和“網絡安全意識教育”。這些措施的出現,為使網絡安全管理透明化、民主化和高效化開辟了新的途徑。
第三,我們需要進一步完善網絡安全領域的法律法規。對于某些涉及網絡安全的行為或事件的處理,現有法律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網絡安全法治報告》明確指出,現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一些法規的適用范圍不夠明確,仍需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因此,我們需要全面深入地研究現有法律的針對性、適用性等方面,同時積極探索新的法律方式和手段。這樣才能更好地加強網絡安全領域的法制建設。
第四,網絡安全領域需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協同機制。在網絡安全事件的處理中,涉及到多個部門、多種資源的協同作戰。只有在各方密切協作的情況下,才能有效防范網絡安全風險。《網絡安全法治報告》提出了要加強政、產、學、研等各方面之間的合作,建立網絡安全領域的協同機制。這一點也非常必要,需要更加積極地營造全新式的合作機制,保障網絡安全工作的順利推進。
第五,提高全民網絡素質也是加強網絡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們現在的互聯網使用行為、習慣和素質等方面,還有許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通過加大網絡安全意識教育和宣傳力度,推進全民網絡素質的提升,可以提高每個人在網絡安全中的意識和反應能力,從而更好地維護網絡安全。
總之,《網絡安全法治報告》從多個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國網絡安全現狀,并提出了許多重要的措施和建議。我認為,這份報告既把握住了當下,又著眼于未來,既注重廣泛參與,又強調創新實踐。在未來的網絡安全管理中,我們應該把這些理念和建議貫徹到具體實踐中,充分發揮網絡安全領域的政策引導和法治保障作用,共同建立起更加安全、穩定和健康的網絡環境。
網絡安全法心得體會篇七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絡,以及網絡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發展并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網絡技術創新和應用,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絡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 國家制定并不斷完善網絡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絡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絡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第五條 國家采取措施,監測、防御、處置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絡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絡空間安全和秩序。
第六條 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絡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采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絡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絡安全的良好環境。
第七條 國家積極開展網絡空間治理、網絡技術研發和標準制定、打擊網絡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網絡治理體系。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絡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 網絡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 建設、運營網絡或者通過網絡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絡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絡安全事件,防范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絡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條 網絡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絡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絡安全保護,提高網絡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絡的權利,促進網絡接入普及,提升網絡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絡服務,保障網絡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宣揚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第十三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都有權對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第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網絡安全標準體系。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制定并適時修訂有關網絡安全管理以及網絡產品、服務和運行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國家支持企業、網絡相關行業組織等參與網絡安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定,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
第十五條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加大投入,扶持重點網絡安全技術產業和項目,支持網絡安全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推廣安全可信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保護網絡技術知識產權,支持企業、研究機構和高等院校等參與國家網絡安全技術創新項目。
第十六條 國家推進網絡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有關企業、機構開展網絡安全認證、檢測和風險評估等安全服務。
第十七條 國家鼓勵開發網絡數據安全保護和利用技術,促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推動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
國家支持創新網絡安全管理方式,運用網絡新技術,提升網絡安全保護水平。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網絡安全宣傳教育,并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網絡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大眾傳播媒介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網絡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九條 國家支持企業和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網絡安全相關教育與培訓,采取多種方式培養網絡安全人才,促進網絡安全人才交流。
網絡安全法心得體會篇八
一、有的會組成人員建議,將草案第十一條關于國家網絡安全戰略的內容移至總則中規定,明確其重要地位。一些會組成人員和地方、部門提出,為了更好地維護網絡空間主權,積極主動應對境內外的網絡攻擊和破壞,應當進一步強化國家維護網絡安全的措施,在相關條款中增加抵御境內外網絡安全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懲治網絡違法犯罪、維護網絡空間秩序等內容。法律委員會贊同上述意見,建議對草案作以下修改:一是,將草案第十一條的內容移至總則,修改為:國家制定并不斷完善網絡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絡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絡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四條);二是,增加規定:國家采取措施,監測、防御、處置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絡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絡空間安全和秩序(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五條)。
二、一些會組成人員和地方、部門、社會公眾提出,為凈化網絡環境,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應當進一步規范網絡使用行為,強調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對草案作以下修改:一是,在草案第四條中增加“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六條)。二是,在草案第九條第二款中增加不得利用網絡從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等活動(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十二條第二款);并在草案第五十八條中增加規定,發布或者傳輸上述違法信息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六十七條)。
三、一些委員和地方、部門、社會公眾提出,為營造良好的網絡環境和秩序,應當進一步強化網絡運營者的社會責任,明確網絡運營者留存網絡日志的期限以及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義務。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草案中增加以下規定:一是,網絡運營者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九條);二是,網絡運營者留存網絡日志不得少于六個月(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二十條第三項);三是,網絡運營者對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四十七條第二款)。
四、一些委員和地方、部門、企業、專家提出,為協同推進網絡安全與發展,建議增加支持推廣安全可信的網絡產品、完善網絡安全服務體系、促進大數據應用、創新網絡安全管理方式等內容。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草案中增加以下規定:一是,在草案第十四條中增加“推廣安全可信的網絡產品和服務”(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十五條)。二是,增加規定:國家推進網絡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企業、機構開展網絡安全認證、檢測和風險評估等服務(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十六條)。三是,增加規定:國家鼓勵開發網絡數據安全保護和利用技術,促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推動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支持創新網絡安全管理方式,運用網絡新技術,提升網絡安全保護水平(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十七條)。四是,增加大數據應用必須對公民個人信息進行無法識別特定個人處理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公民個人信息使用規則(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五、一些地方、部門提出,為增強網絡身份管理制度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建議在草案第二十條中明確對即時通訊服務實行用戶實名管理,并增加實施網絡可信身份戰略的內容。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草案第二十條第一款中增加規定,網絡運營者為用戶提供即時通訊等服務,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在第二款中增加國家實施網絡可信身份戰略。(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二十三條)。
六、一些地方、部門和企業提出,當前一些個人和機構隨意發布系統漏洞等網絡安全信息,對維護網絡安全影響較大,應予規范。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開展網絡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絡攻擊、網絡侵入等網絡安全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二十五條)。
七、一些地方、部門和企業提出,草案規定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與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在管理對象上有交叉,應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予以重點保護。一些委員和地方、部門建議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范圍不作列舉,可由國務院制定配套規定予以明確。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草案第二十五條修改為:國家對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八、草案第三十一條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在我國境內存儲在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公民個人信息等重要數據;因業務需要,確需在境外存儲或者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安全評估。一些部門、企業和專家建議進一步明確應在境內存儲的重要數據為在我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數據。有的地方、部門和社會公眾提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的重要業務數據也應存儲在境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草案的上述規定修改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公民個人信息和重要業務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三十五條)。
九、有的企業、專家提出,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中,應當鼓勵網絡運營者自愿參與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促進網絡運營者、專業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之間的網絡安全信息共享,同時加強對這些信息的保護。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草案中增加以下規定:一是,國家鼓勵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以外的網絡運營者自愿參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二是,國家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中獲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維護網絡安全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三十八條)。
十、一些委員和地方、部門建議,加大對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懲戒力度,增加約談、記入信用檔案、從業禁止等懲戒措施。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草案中增加以下規定:一是,對網絡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運營者,有關部門可以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五十四條);二是,對故意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網絡安全管理和網絡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六十一條第三款);三是,對有本法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記入信用檔案,并予以公示(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六十八條)。
此外,還對草案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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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法什么時候施行網絡安全法什么時候出臺。
網絡安全法心得體會篇九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網絡安全問題成為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挑戰。為了更好地應對網絡安全問題,提高個人和整個社會的網絡安全意識,我參加了一次網絡安全法研修班。通過這次研修,我深刻認識到了網絡安全的重要性,并獲得了一些非常有價值的經驗和知識。以下是我對這次研修的心得體會。
首先,這次研修讓我認識到了網絡安全法的重要性。網絡安全法是我國在網絡安全領域的一項重要立法,旨在保護個人信息和國家機密免受網絡攻擊和侵犯。研修班的授課老師深入淺出地講解了網絡安全法的基本原理及其實施方法,使我對網絡安全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我意識到,保護網絡安全不僅僅是國家的責任,也是每個人的責任。只有每個人都強化對網絡安全的重視,才能形成強大的網絡安全防線。
其次,這次研修讓我深刻意識到了個人信息保護的重要性。在互聯網時代,個人信息已經成為了一種重要的資產。然而,由于網絡的開放性和便利性,個人信息的泄露和濫用問題層出不窮。通過研修班,我了解到了網絡詐騙、網絡釣魚等網絡安全威脅,并學習了如何保護自己的個人信息。我現在會更加謹慎地在網上泄露個人信息,同時也會時刻保持警惕,防范網絡詐騙的發生。
第三,這次研修讓我認識到了企業和組織在網絡安全中扮演的重要角色?,F實中,很多企業和組織都有著大量的重要信息和數據,如何保護這些信息和數據的安全性成為了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通過研修班,我了解到了企業應該建立完善的網絡安全體系,包括網絡安全策略、網絡安全框架等。同時,企業還需要加大對員工的網絡安全培訓和教育力度,提高員工的網絡安全意識。只有企業和組織在網絡安全方面投入足夠的精力和資源,才能有效保護信息和數據的安全。
第四,這次研修讓我對網絡安全的前景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網絡安全是一個永無止境的戰場,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網絡安全威脅也在不斷演進。通過研修班的學習,我了解到了當前和未來的網絡安全挑戰,并對其前景有了更加深入的認識。網絡安全既是一個風險挑戰,也是一個巨大的機會。我相信,只要我們不斷學習和進步,不斷加強網絡安全的能力,就能夠應對未來的網絡安全挑戰。
最后,這次研修使我深刻認識到網絡安全是一個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的事業。只有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努力,才能形成網絡安全的強大合力。在未來,我將積極參與網絡安全宣傳和教育,幫助更多的人提高網絡安全意識和技能。同時,我還會加強個人網絡安全保護,不斷提升自己在網絡安全領域的知識和能力。我相信,只要每個人都能夠行動起來,網絡安全的風險就會大大降低,我們的網絡環境將變得更加安全可靠。
網絡安全法心得體會篇十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絡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絡安全負責人,落實網絡安全保護責任;
(二)采取防范計算機病毒和網絡攻擊、網絡入侵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四)采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網絡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網絡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其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應當向用戶明示并取得同意;發現其網絡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及時向用戶告知并采取補救措施。
網絡產品、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間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
第十九條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銷售。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公布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目錄,并推動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結果互認,避免重復認證、檢測。
第二十條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國家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技術之間的互認、通用。
第二十一條網絡運營者應當制定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絡入侵、網絡攻擊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絡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并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入侵他人網絡、干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從事入侵網絡、干擾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工具和制作方法;不得為他人實施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第二十三條為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需要,偵查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可以要求網絡運營者提供必要的支持與協助。
第二十四條國家支持網絡運營者之間開展網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合作,提高網絡運營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有關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本行業的網絡安全保護規范和協作機制,加強對網絡安全風險的分析評估,定期向會員進行風險警示,支持、協助會員應對網絡安全風險。
第二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
第二十五條國家對提供公共通信、廣播電視傳輸等服務的基礎信息網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等重要行業和供電、供水、供氣、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領域的重要信息系統,軍事網絡,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家機關等政務網絡,用戶數量眾多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所有或者管理的網絡和系統(以下稱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二十六條國務院通信、廣播電視、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等行業的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以下稱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別負責指導和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安全保護工作。
第二十七條建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應當確保其具有支持業務穩定、持續運行的性能,并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
第二十八條除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
(二)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網絡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
(三)對重要系統和數據庫進行容災備份;
(四)制定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九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絡產品和服務,應當與提供者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明確安全和保密義務與責任。
第三十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審查。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一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存儲在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公民個人信息等重要數據;因業務需要,確需在境外存儲或者向境外的組織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二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托專業機構對其網絡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并對檢測評估情況及采取的改進措施提出網絡安全報告,報送相關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
第三十三條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協作機制。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對網絡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恢復等,提供技術支持與協助。
網絡安全法心得體會篇十一
網絡安全是當今社會中一個重要的議題,信息網絡的快速發展為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但也給個人隱私和國家安全帶來了潛在的威脅。為了加強網絡安全意識,培養專業人才,我參加了一次網絡安全法研修班。通過這次研修班的學習,我對網絡安全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同時也認識到了個人與社會的責任。在接下來的文章中,我將分享我在研修班中的心得和體會。
首先,我學到了網絡安全法的基本知識和原則。網絡安全法是國家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制定并實施的特定法律,它規定了網絡安全的基本要求和行為規范。在研修班中,我們深入學習了網絡安全法的相關條款和解釋,了解了它的背景和主要目標。我意識到,只有了解了法律的內涵和目的,我們才能夠正確地履行自己的義務,同時也能夠理性地面對自己在網絡空間中的權益和責任。
其次,研修班中的案例分析讓我深刻認識到網絡安全法的重要性。通過學習一些實際案例,我們看到了網絡犯罪和侵權行為給個人和社會帶來的巨大傷害。網絡黑客、網絡詐騙甚至是惡意軟件的傳播,都對網絡安全構成威脅,可能導致個人財產損失、社會秩序混亂甚至國家安全受損。僅僅依賴技術手段的防范是不夠的,還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護。而網絡安全法的出臺和實施,為互聯網的穩定和發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再次,研修班中的專家授課讓我受益匪淺。在課堂上,一些網絡安全領域的專家分享了他們的經驗和見解,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應用網絡安全法。他們詳細介紹了網絡攻防的基本原理和常見攻擊手段,同時也針對不同行業和企業提供了具體的安全建議。通過他們的講解,我不僅學習到了專業知識,還培養了一種批判性思維和問題解決能力。這些知識和技能不僅可以幫助我更好地保護自己,也可以為社會做出貢獻。
最后,研修班讓我認識到了個人與社會的責任。網絡安全是一個共同的責任,不僅是國家和企業的責任,也是每個人的責任。作為一個普通的網民,我們要遵守網絡安全法的規定,合法使用網絡資源,不進行非法活動。同時,我們還要增強自己的網絡安全意識,學會保護自己的隱私和信息安全,同時也要幫助他人提高網絡安全意識。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夠建立一個安全、穩定和繁榮的網絡環境。
總之,參加網絡安全法研修班是一次寶貴的經歷,讓我對網絡安全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認識。通過學習,我不僅掌握了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還培養了一種批判性思維和問題解決能力。我相信,在未來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將能夠更好地運用所學知識,為網絡安全貢獻自己的力量。同時,我也期待著國家和社會對網絡安全的更多關注,為網絡安全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網絡安全是一個永恒的話題,我們需要共同努力,才能夠打造一個安全可靠的網絡空間。
網絡安全法心得體會篇十二
第十一條國家制定網絡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絡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完善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絡安全保護能力、促進網絡安全技術和產業發展、推進全社會共同參與維護網絡安全的政策措施等。
第十二條國務院通信、廣播電視、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等行業的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國家網絡安全戰略,編制關系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的重點行業、重要領域的網絡安全規劃,并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國家建立和完善網絡安全標準體系。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制定并適時修訂有關網絡安全管理以及網絡產品、服務和運行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國家支持企業參與網絡安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定,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
第十四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加大投入,扶持重點網絡安全技術產業和項目,支持網絡安全技術的研究開發、應用和推廣,保護網絡技術知識產權,支持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企業參與國家網絡安全技術創新項目。
第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網絡安全宣傳教育,并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網絡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大眾傳播媒介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網絡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六條國家支持企業和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網絡安全相關教育與培訓,采取多種方式培養網絡安全技術人才,促進網絡安全技術人才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