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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夫妻協議書才有效篇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本協議書經男女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信、信任、平等的基礎上,本著為家庭長久和睦團結,為了子女的成長、教育及夫妻雙方父母的贍養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書:
本協議書自年月日起生效。在本協議書簽訂之前,夫妻雙方產生的相關經濟關系經男女雙方協商處理,自本協議書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切經濟關系從零開始。
(一)權利。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屬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預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權利。
(二)責任。
1、費用: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男方必須每月承擔雙方的各項公共費用,祥情見“協議書內容”。
2、債務:個人債務個人承擔。
3、特殊情況:任何一方出現疾病或發生經濟困難,自身無能力支付且對方有能力支付的情況下,有責任暫代其支付,待身體恢復健康后或經濟轉好后,視經濟情況、償還能力及其他不確定因素協商是否償還。
(一)公共費用。家庭所產生的公共費用由男方承擔,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費,家庭生活必需品、飲食、水電費、衛生、家用電器、汽車費用等。女方負責家務勞動(包括做飯、洗衣、打掃房間)。
(二)協商費用。需要協商的共同支出,如打車費、出游及其他可協商支出費用,以共同協商為準。經協商雙方同意后方可支出,否則由提出方自行承擔。
(三)非公用費用。雙方各自承擔個人所需的開銷支出。包括醫療、消費、請客應酬、人情客往、電腦、手機、數碼、交通、電話費等。
(四)子女撫養費。因男女雙方收入差距懸殊,女兒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女方父母照看小孩的費用)由男方承擔。
(五)父母贍養費。男女雙方父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男女雙方各自承擔。
(六)男女雙方有各自獨立的私人空間和自由空間,對方不得強加干涉。女方有絕對獲得男方尊重的權利,男方不得違背女方意愿強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雙方以對婚姻忠誠為原則,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軌行為,則婚姻關系結束,過錯方凈身出戶,女兒歸未有過錯方撫養。
(一)在協議書的執行過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現意外事件等特殊情況,另一方必須及時妥善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待事件處理妥善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導致的對協議書履行的延誤或者無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免責。
協議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協議書的附件,協議書附件與協議書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書繼續有效。
婚內夫妻協議書才有效篇二
協議人(男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女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雙方于年月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子女。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與_____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五、分居期間,婚生子女的監護權,暫歸_________________。
另一方給付撫養費元/月。給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____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_____,時間為_____。探望地點為_____。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婚內夫妻協議書才有效篇三
住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購買自住的商品房,按照《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實施細則》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用銀行信貸資金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購買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弄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另_____________月,即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中長期貸款采用分期確定利率的規定,對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采取每年確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當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執行期限從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該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簽訂時,以當日銀行公布執行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利率確定第一期貸款利率,執行期限到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貸款撥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登記部門認同之日起的5個營業日內,將全部貸款連同甲方存入的自籌資金,以甲方購房款名義用轉帳方式劃至丙方的銷售商品房存款戶。
第六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結清。
第一期每月還本息額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之前將當月還本息額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戶或信用卡賬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續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七條貸款擔保。
甲方以購買的商品房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簽訂《個人住房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甲,乙雙方應向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丙方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在該商品房竣工驗收交付給甲方并且將《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管之前,如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丙方應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后一個月內負責代為清償。
第八條保險。
甲方必須辦理全額抵押房地產的財產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有關保險手續可委托乙方代辦。抵押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
保險單須注明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內,保險單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簽訂變更協議。
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相符的,原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作相應變更。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取得乙,丙方的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時終止。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月還款,并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沒有按月還款,一方按規定對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萬分之計收罰息。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沒有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處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第十二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證部門,房地產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婚內夫妻協議書才有效篇四
鑒于:
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在民政局登記結婚,為防止甲乙雙方婚姻生活中不必要的財產紛爭,使雙方以后婚姻家庭生活有序進行,和諧美滿,現就有關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債務約定,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后,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持有的'股權歸男方所有。上述公司所產生的經營收益歸甲方所有,因管理和經營上述公司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債務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二、乙方歸乙方所有。上述公司所產生的經營收益歸乙方所有,因管理和經營上述公司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自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實行嚴格的婚后財產個人所有制,自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所取得的一切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與乙方無關,乙方所取得的一切財產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四、婚生女所產生的一切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甲方承擔,由此所導致的對外債務由甲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確認:至本協議簽訂之日,甲乙雙方無其他共同債務,如果發生相關債務,則在誰的名下由誰承擔。
六、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后,無論任何乙方再次發生對外債務,則在誰名下,由誰承擔,與對方無關。
七、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有義務向相關第三人披露甲乙雙方對夫妻財產和債務約定的內容,并告知相關債務履行風險。如果甲乙雙方沒有盡到相關義務,導致另一方承擔債務的,由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
八、本協議系雙方自愿簽定,甲乙雙方清楚了解其協議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約定內容。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婚內夫妻協議書才有效篇五
公民身份號碼: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登記結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約定,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婚前財產狀況及歸屬。
甲方婚前財產歸甲方所有,甲方婚前所欠債務與乙方無關。
乙方婚前財產歸乙方所有,乙方婚前所欠債務與甲方無關。
二、婚姻存續期限,雙方共同財產及債務約定如下。
甲、乙雙方婚后共同財產狀況及歸屬:
上述財產及權益歸(甲方或乙方所有,也可以約定部分歸甲方、部分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所有。
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雙方確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前,無共同債務。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后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子女撫養約定:婚后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生于一子,取名:____________。子女由雙方共同撫養照顧。撫養費由____________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
婚內夫妻協議書才有效篇六
雙方因相識戀愛至今,感情真摯,先準備登記結婚,為妥善處理雙方的財產問題,避免影響婚后夫妻感情或將來可能出現的爭議,特就有關婚前和婚后的情況約定如下:
第一條:男方婚前有債權_____元,債務_____元;女方有債權_____元,債務_____元。雙方確認以上債權債務屬于個人的債權債務。結婚后,上述權利和義務各自享有和承擔。
第二條:婚后,如果一方出現經濟困難,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償還債務。
第三條:婚前,男方有以下財產,屬于男方個人所有:
1、房產_____處,房產證號:__________。
2、汽車_____輛,車輛行使證號:__________。
3、股權: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
第四條:婚前,女方有以下財產,屬于女方個人所有:
1、房產_____處,房產證號:__________。
2、汽車_____輛,車輛行使證號:__________。
3、股權: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
第五條:雙方確認,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因雙方結婚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對于在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貸款,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各自償還;
2、共同償還,婚后還貸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七條:男女雙方上述財產在婚后的收益,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歸各自所有;
2、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八條:為籌辦雙方婚禮和以后生活的需要,雙方以及雙方的親友為男女雙方購買的財產,經雙方確認,該財產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第九條:雙方結婚后均負有忠誠義務,應當尊重對方,理解對方,照顧對方。
第十條:雙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對于家庭事務有平等的決定權,任何一方不得瞞著對方作出對家庭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第十一條:鑒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異,男方應當負責家庭中的體力活,承擔起照顧女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家務活由雙方共同承擔,一方因工作、身體等原因不能從事家務活時,另一方應當理解。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現工作調動等原因,一方需要離開家庭所在地時,應當提前與另一方協商,另一方應當給予諒解。
第十四條:結婚后,雙方的所有沒有在此協議中約定的收入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擁有平等的處置權,一方在處置夫妻共同財產超過萬元時,應當實現與另一方協商。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由此產生的債務由作出決定方承擔,離婚時,此項債務作為作出決定放的個人債務,不得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第十五條:婚后,按照法律規定屬于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由個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經濟困難,應當給予幫助。
第十六條:婚后,屬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有雙方共同承擔,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時,雙方均有義務從各自財產中支付,但時候有權從夫妻共同財產中補回。
第十七條:子女有權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給予經濟幫助,雙方均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雙方均負有照顧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雙方均負有照顧自己和對方父母的義務,不得虐待、遺棄、侮辱對方父母。
第二十條:照顧雙方父母及親友禮品饋贈,優先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
第二十一條:雙方應當平等的對待雙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高差別待遇。
第二十二條:在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時,可以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
第二十三條:因一方身體原因,導致雙方不能過正常夫妻生活時,另一方有權提出離婚。此種情況下離婚,雙方均視為無過錯方。
第二十四條: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
第二十五條: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疾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若提出離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應當承擔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費用的一般,一方有權通過協商或訴訟途徑主張。
第二十六條:離婚后,無論局域何種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發表對另一方帶有侮辱性、誹謗性的言論,更不得做出影響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且無過錯,若另一方堅持提出離婚,應當給予患病方充分的補償,以保證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療。若日后補償費用不足,提出離婚方仍然應當承擔另一方治病費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時,患病方有權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因一方過錯導致男女雙方離婚時,過錯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拿回屬于自己的婚前財產。
第二十九條:過錯方承諾,在離婚時另外給另一方一次性補償_____元人民幣。
第三十一條:離婚時,對于子女的歸屬,應當優先征求子女的意見,若子女決定跟隨一方時,被跟隨方不得拒絕,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條:若子女年齡小于十周歲,過錯方應當優先聽從另一方對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異議。無過錯方在作出安排時,應當適當考慮子女的意見。
第三十三條:若子女決定跟隨無過錯方,過錯方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入的_____%,但每月不得低于_____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周歲。
第三十四條:若子女決定跟隨過錯方,無過錯方也同意,無過錯方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入的_____%,但每月不得低于_____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周歲。
第三十五條:子女在男女雙方離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學等原因而需要較大費用時,由男女雙方平均負擔。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另一方應當及時支付,但事后另一方應當償還,并出具書面憑證。
第三十六條:無論女子跟隨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視的權利,但不得影響孩子的學習和被跟隨方的正常生活。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視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但一方能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婚內夫妻協議書才有效篇七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登記結婚,現因雙方感情不和,經協商雙方同意分居。
并約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1,分居期間,房屋歸使用,使用方應該支付補貼元用于方租賃房屋。
2,雙方分居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所發生債務各自承擔。
3,分居期間,孩子歸方撫養,另一方需按月支付撫育費用元,支付方式現金。
4,分居自年月日起。
協議人:協議人:
婚內夫妻協議書才有效篇八
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的夫妻關系,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育一子。根據《婚姻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對婚內財產的屬性和歸屬問題達成意合,特簽訂此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1、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權屬的約定:自本協議簽定之后,各自經手取得及以其名義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財產范疇)歸各自所有,對方不得主張所有權。
2、對于個人財產處理的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及婚后自己所得財產分別歸其個人所有,雙方各自財產由個人完全支配處置,無須征得配偶同意。同時,對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支出的必須費用,由夫妻雙方各承擔一半。
3、對于婚姻存續期間現有債務約定:現有債務情況如下:雙方因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經手所欠債務_____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4、對于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其他債務的約定:涉及到今后其他個人經手的債務時,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因為共同的利益或責任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因為共同的利益而產生的債務、子女因為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等情況下而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6、雙方因為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加以解決。
7、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婚內夫妻協議書才有效篇九
協議人(男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女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子女。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與_____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五、分居期間,婚生子女的監護權,暫歸_________________。
另一方給付撫養費元/月。給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____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_____,時間為_____。探望地點為_____。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協議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人(甲方)。
協議人(乙方)。
(結婚概況、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協議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女,經協議人自愿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愿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協議人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協議人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二、分居期間家庭財產的臨時占有使用及處分。
1、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具體位置)歸方居住,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五:分居的終止: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同居。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協議人雙方雙方及見證人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甲方)見證人:
協議人(乙方)見證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內夫妻協議書才有效篇十
協議人(男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女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雙方于年月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年月日生育子女。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與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五、分居期間,婚生子女的監護權,暫歸。
另一方給付撫養費元/月。
給付方式:。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時間為。
探望地點為。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月日年月日。
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提出分居,簽訂分居協議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分居協議關于子女撫養的.約定。
協議中要說明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以及如何行使。
可以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如無約定或無法達成協議,則仍視為。
雙方若同意,可以在協議中規定分居期間雙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權(但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違反則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雙方若同意,可以約定分居期間因為一方而產生的債務一律視為個人債務(同樣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違反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3、分居協議關于分居期限的約定。
分居的期限,應以三個月至兩年為限,期限屆滿,如一方當事人依然認為感情無法復合而要求離婚的,可或持該協議向法院起訴離婚。
4、分居協議關于分居的終止的約定。
協議分居可基于當事人雙方的協議而終止,但應當制作終止分居的書面協議,或辦理終止分居的公證。
實踐中,幾乎所有公證處都沒有將分居協議明確列入民事協議公證的范圍,當事人如果在當地公證處拒絕受理的情況下,可選擇找當地律師事務所律師見證,或兩個鄰居,同事見證的方式,或者只要雙方同時簽字認可即可,而不必公證及見證。
婚內夫妻協議書才有效篇十一
本協議經男女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信、信任、平等的基礎上,本著為家庭長久和睦團結,為了子女的成長、教育及夫妻雙方父母的贍養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的時限及前提。
本協議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夫妻雙方產生的相關經濟關系經男女雙方協商處理,自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切經濟關系從零開始。
二、男女雙方經濟收入及家庭事務的分配權利及責任。
(一)權利。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屬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預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權利。
(二)責任。
1、費用: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方必須每月承擔雙方的各項公共費用,祥情見“協議內容”。
2、債務:個人債務個人承擔。
3、特殊情況:任何一方出現疾病或發生經濟困難,自身無能力支付且對方有能力支付的情況下,有責任暫代其支付,待身體恢復健康后或經濟轉好后,視經濟情況、償還能力及其他不確定因素協商是否償還。
三、協議內容。
(一)公共費用。家庭所產生的公共費用由男方承擔,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費,家庭生活必需品、飲食、水電費、衛生、家用電器、汽車費用等。女方負責家務勞動(包括做飯、洗衣、打掃房間)。
(二)協商費用。需要協商的共同支出,如打車費、出游及其他可協商支。
出費用,以共同協商為準。經協商雙方同意后方可支出,否則由提出方自行承擔。
(三)非公用費用。雙方各自承擔個人所需的開銷支出。包括醫療、消費、請客應酬、人情客往、電腦、手機、數碼、交通、電話費等。
(四)子女撫養費。因男女雙方收入差距懸殊,女兒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女方父母照看小孩的費用)由男方承擔。
(五)父母贍養費。男女雙方父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男女雙方各自承擔。
(六)男女雙方有各自獨立的私人空間和自由空間,對方不得強加干涉。女方有絕對獲得男方尊重的權利,男方不得違背女方意愿強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雙方以對婚姻忠誠為原則,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軌行為,則婚姻關系結束,過錯方凈身出戶,女兒歸未有過錯方撫養。
四、意外處理。
(一)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現意外事件等特殊情況,另一方必須及時妥善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待事件處理妥善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導致的對協議履行的延誤或者無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免責。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男方:_________女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婚內夫妻協議書才有效篇十二
本案中,原、被告雙方在婚內達成了離婚協議,從協議的內容來看,訂立協議時當事人選擇了協議離婚這一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解析原、被告的意思表示,應包括兩項內容,其一,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其二,通過登記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因此,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不僅是當事人共同選擇的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也是離婚協議發生效力的必經途徑。而本案原告最終選擇了訴訟離婚的方式,此與雙方訂立協議時選擇的離婚方式及法律規定的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不符,不能啟動雙方離婚協議的效力。故此,在訴訟過程中,如果調解不成,法院不能根據雙方尚未生效的協議的內容作出判決。
有一種觀點認為,我國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有約定財產制和法定財產制,本案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的內容可以視為雙方對夫妻財產的約定,基于此,法院可以根據該約定作出分割財產的判決。筆者認為此種觀點有失妥當,夫妻約定財產制中的約定與離婚協議中分割財產的約定是有區別的,約定財產制中的約定針對的是將來取得的財產的權利歸屬,而分割財產的約定是針對已經取得的現存財產的處置,兩者并不能等同,法院不能將離婚協議中分割財產的內容視為夫妻約定財產制中的約定,并進而根據此約定的內容作出判決。
注釋:
[1]參見王利明:《物權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7月修訂版,第322頁。
[2]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九條。
婚內夫妻協議書才有效篇十三
協議人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登記結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子,取名_______。現協議雙方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離婚、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__與__________自愿離婚。
二、兒子_______由_______撫養,由張某每月給付撫養費_______元,在每月_______號前付清,直至付到8周歲止,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_______路_______號的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_______萬元,現協商歸_______所有,由_______一次性給付_______現金_______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居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_______萬元,歸_______所有,_______向_______支付_______萬元。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_______可在_______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_______點前送回_______居住地,如臨時探望,可提前天與_______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_______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