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目標是置頂工作方案的重要環節。在公司計劃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我們需要為領導提供多種工作方案。我們應該重視方案的制定和執行,不斷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應對未來的挑戰和機遇。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招標代理投標方案篇一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四、代理業務范圍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托方的義務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7.委托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權參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回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咨詢服務費于: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內付清: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招標代理投標方案篇二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招標代理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條為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行為,保障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四川省國家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建設項目。
本辦法所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是指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進口機電設備除外)和材料采購提供招標服務的行為。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管理。
縣級以上發展改革、建設、鐵道、交通、信息產業、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活動實施監督。
第五條招標代理機構必須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并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規定的范圍內承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
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監督部門存在行政隸屬關系或者合伙、合作經營以及其他利益關系。
第六條兩個以上不同資格等級的招標代理機構聯合承擔工程建設項目同一招標代理業務的,按照資格等級較低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接招標代理業務;各方招標代理機構應共同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并就招標代理活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招標代理機構可以跨地區承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標代理機構依法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
(一)招標人是對該項目具有行政監督職能的主管部門的;
(二)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標項目中擔任主要負責人的;
(三)招標人最近3年內在實施項目招標活動中有過違法行為的。
第九條招標代理專職技術人員只能受聘于一個招標代理機構。未受聘于招標代理機構的,不得從事招標代理活動。
第十條招標代理機構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派出的業務機構應當具有3名以上注冊于本代理機構的專職技術人員。招標代理機構對其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派出的業務機構從事的招標代理活動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下列行為予以禁止:
(一)轉讓、轉包招標代理業務;
(二)轉讓、出借、倒賣招標代理資格證書;
(三)假借他人招標代理資格證書承接招標代理業務;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二)具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
(三)具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招標專職技術人員。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第十三條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委托招標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等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有權要求招標代理機構出示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原件。
第十四條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招標人委托,承擔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擬招標公告;
(二)代擬投標邀請書;
(三)代擬資格預審文件;
(四)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五)編制和發出招標文件;
(六)編制工程量清單;
(七)編制標底;
(八)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九)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十)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十一)編制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十二)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十三)代擬合同;
(十四)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招標代理機構承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應當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書面合同應載明:
(一)招標人名稱和招標代理機構名稱;
(二)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等級及其證書編號;
(三)委托代理內容;
(五)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六)履約期限;
(七)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法;
(八)簽訂時間、地點;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招標代理機構承接招標代理業務后,應當按合同約定安排具有相應招標代理業務能力的專職技術人員從事該項招標代理工作。
第十七條招標人應當向招標代理機構提供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并對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的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一)收受賄賂、索取回扣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二)以違法壓價、操縱招標投標為條件選擇招標代理機構;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八條招標代理機構向招標人和投標人收取的費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招標代理機構不得以低于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承攬業務,不得以收費低為由降低招標代理服務質量,不得向投標人或者中標人附加任何條件或者收取任何額外費用,不得收取報名費、會議費,不得沒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招標代理機構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費;招標投標使用的圖紙資料只能收取押金,未中標單位退回圖紙資料時退回押金。
第十九條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關于招標人的規定;對招標人違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應予拒絕。
招標人應當對招標代理機構在受委托范圍內的招標結果承擔法律責任,招標代理機構對自己在招標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和超越招標人委托范圍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招標代理機構不得以行賄、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承攬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
第二十一條招標代理機構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歧視投標人或潛在投標人。
第二十二條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專職技術人員不得在同一項目中同時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的委托或者兩名以上投標人的委托從事同一招標投標代理業務。
第二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不得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權益。
第二十四條招標代理機構不得與招標人有隸屬關系或者有股東、合作經營和其他利益關系。
第二十五條招標代理機構及其人員對在招標代理活動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與第三者串通損害招標人、投標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六條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建立代理業務檔案,妥善保存招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和資料;委托代理范圍內的文件和資料應當抄送業主并按國家規定的檔案保存期限保存,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查閱時應予提供。
第二十七條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應建立招標代理機構信息庫,記錄招標代理機構的基本情況、專職技術人員、經營狀況、不良記錄、資格認定及復審等信息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八條招標代理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的,頒證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資格證書,給予警告并在1年內不受理其資格申請。
招標代理機構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的,由頒證機關處以3萬元罰款,撤消其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收回其資格證書并在3年內不受理其資格申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有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行為之一的,其招標代理行為無效,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
(五)對招標人違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不予拒絕的。
第三十二條招標代理機構因違法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對招標代理機構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3年內禁止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第三十三條因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招標人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委托不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造成損失的,向其追償部分或者全部損失。
第三十五條招標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規定的撤消、暫停、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由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依法決定。
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將處罰結果抄告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記入招標代理機構信息庫不良記錄檔案。屬于甲級資格代理機構的,由省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抄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一)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非法干預招標人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的;
(四)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的。
第三十八條招標代理活動中違反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按相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理。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
招標代理投標方案篇三
一、認清項目招標特點,科學擬定招標規劃
此次aaa商業廣場項目招標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招標金額大,招標經濟效益顯著。由于mall項目建設投資大,招標金額高,使得招標的效益顯著,招標對項目投資經濟效益影響很大。二是招標質量對項目影響深遠。由于建設周期長,尤其施工合同的生命期長,因此招標工作質量對項目的成功與否有著深遠影響。三是招標工作接口多。由于參建單位眾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使得招標工作極為復雜、繁瑣。在招標過程中,涉及到招標人、各專業承包商之間、總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設備材料供應商之間各種工作界面,處理好各方接口極為重要,同時也很復雜和困難,稍有疏忽就會導致經濟損失。四是招標文件中需考慮因素復雜、不確定因素多。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管理周期長、跨度大,受外界各種因素影響大,同時合同本身常常隱藏著許多難以預測的風險。五是要求招標代理公司人員要求高、多專業協同。完成本項目的招標代理,需要精心的規劃、專業化的策劃、細致的全程服務,對招標代理公司人員的綜合素質與專業素質要求很高。本項目招標代理工作的完成需要多種專業人才的協同作戰,實際上也是多方面專業人才的集體智慧的結晶。
基于上述特點,為實現招標工作的優中選優,公司將組織涉及相關行業的專業人士,共同研究招標計劃,對招標計劃的實施進行廣泛地調研論證,制定科學嚴謹招標方案,切實做好招標人與中標人雙方及相關方溝通、協調,促進各方友好協作。
二、做足標前調查分析,為科學規范招標奠定基礎。
1、建設投資大,資金周轉慢。房地產業屬資金密集性產業,開發一個項目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資金,作為mall項目的尤其如此。從項目前期工作開始,到項目建成竣工可以交付使用,這一期間大量的是資金投入,只有等到所建商品房開始預售、預租才能實現資金回收,而且出售、出租本身也往往需要較長的時間。項目的投資大,回收時間較長,資金周轉慢。 2、開發周期長。土地及建筑物作為項目開發的內容,一般體量較大,工程建設進度有其客觀規律性,有相應的時間要求。另外,項目開工建設前的有關手續繁雜,也影響著項目開發周期。完成一個開發項目一般需要1—3年甚至更長的時間。
3、受國家法規政策嚴格約束和調控。mall項目開發作為特殊的經濟活動,涉及社會生產生活方方面面的綜合開發活動和過程,事關國民經濟(如土地資源配臵、城市發展規劃等)和國計民生,從項目立項開始,國家和地方政府進行宏觀調控和政策對房地產項目的各開發環節都有直接約束和控制,項目開發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服從城市統一規劃,遵守城市建設法規,房地產售價受國家有關法規政策調控等。
4、建設環節多。這與項目開發受法規政策嚴格約束的特點直接相關。從我國現行管理體制來看,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的部門很多。一個房地產項目的全部開發過程涉及到計劃、土地、規劃、建設、消防、交通、教育、人防、環保、市政、城-管、園林、衛生、技監、質監、安監、墻改辦、房管等眾多部門,項目建設環節多,而且各環節不可或缺。
5、風險較大。由于開發周期長,很容易受到國家政策、宏觀政治經濟形勢、市場需求變化及競爭對手等方面的影響;在項目建設期間,隨著時間的推移,建筑材料價格、勞動力價格等有可能發生變動,從而影響項目的投資額;當公共利益需要時,可能遇到強制性征收、停止使用或限期拆除情況等。
6、開發項目的差異性
由于項目用途、內容、規模、要求不同,以及建筑物本身的造型、裝修、
結構、設施配套等不同,各開發項目存在很大的差異性。即使是同一類項目,由于項目所在的區位、環境等條件不同也會產生相當的差異性。這種差異性直接影響項目投資水平及投資效益。
(二)厘清日常紕漏,有的放失地開展工作,彰顯招標效益。
根據以往的工作經驗,我們認真分析了同類項目招標過程經常出現的問題,研究提出有效的應對措施。
《招標代理初步方案》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招標代理投標方案篇四
第一條為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行為,保障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四川省國家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建設項目。
本辦法所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是指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進口機電設備除外)和材料采購提供招標服務的行為。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管理。
縣級以上發展改革、建設、鐵道、交通、信息產業、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活動實施監督。
第五條招標代理機構必須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并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規定的范圍內承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
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監督部門存在行政隸屬關系或者合伙、合作經營以及其他利益關系。
第六條兩個以上不同資格等級的招標代理機構聯合承擔工程建設項目同一招標代理業務的,按照資格等級較低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接招標代理業務;各方招標代理機構應共同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并就招標代理活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招標代理機構可以跨地區承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標代理機構依法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
(一)招標人是對該項目具有行政監督職能的主管部門的;
(二)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標項目中擔任主要負責人的;
(三)招標人最近3年內在實施項目招標活動中有過違法行為的。
第九條招標代理專職技術人員只能受聘于一個招標代理機構。未受聘于招標代理機構的,不得從事招標代理活動。
第十條招標代理機構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派出的業務機構應當具有3名以上注冊于本代理機構的專職技術人員。招標代理機構對其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派出的業務機構從事的招標代理活動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下列行為予以禁止:
(一)轉讓、轉包招標代理業務;
(二)轉讓、出借、倒賣招標代理資格證書;
(三)假借他人招標代理資格證書承接招標代理業務;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二)具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
(三)具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招標專職技術人員。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第十三條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委托招標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等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有權要求招標代理機構出示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原件。
第十四條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招標人委托,承擔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擬招標公告;
(二)代擬投標邀請書;
(三)代擬資格預審文件;
(四)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五)編制和發出招標文件;
(六)編制工程量清單;
(七)編制標底;
(八)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九)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十)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十一)編制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十二)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十三)代擬合同;
(十四)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招標代理機構承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應當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書面合同應載明:
(一)招標人名稱和招標代理機構名稱;
(二)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等級及其證書編號;
(三)委托代理內容;
(五)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六)履約期限;
(七)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法;
(八)簽訂時間、地點;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招標代理機構承接招標代理業務后,應當按合同約定安排具有相應招標代理業務能力的專職技術人員從事該項招標代理工作。
第十七條招標人應當向招標代理機構提供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并對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的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一)收受賄賂、索取回扣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二)以違法壓價、操縱招標投標為條件選擇招標代理機構;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八條招標代理機構向招標人和投標人收取的費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招標代理機構不得以低于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承攬業務,不得以收費低為由降低招標代理服務質量,不得向投標人或者中標人附加任何條件或者收取任何額外費用,不得收取報名費、會議費,不得沒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招標代理機構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費;招標投標使用的圖紙資料只能收取押金,未中標單位退回圖紙資料時退回押金。
第十九條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關于招標人的規定;對招標人違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應予拒絕。
招標人應當對招標代理機構在受委托范圍內的招標結果承擔法律責任,招標代理機構對自己在招標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和超越招標人委托范圍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招標代理機構不得以行賄、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承攬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
第二十一條招標代理機構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歧視投標人或潛在投標人。
第二十二條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專職技術人員不得在同一項目中同時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的委托或者兩名以上投標人的委托從事同一招標投標代理業務。
第二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不得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權益。
第二十四條招標代理機構不得與招標人有隸屬關系或者有股東、合作經營和其他利益關系。
第二十五條招標代理機構及其人員對在招標代理活動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與第三者串通損害招標人、投標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六條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建立代理業務檔案,妥善保存招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和資料;委托代理范圍內的文件和資料應當抄送業主并按國家規定的檔案保存期限保存,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查閱時應予提供。
第二十七條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應建立招標代理機構信息庫,記錄招標代理機構的基本情況、專職技術人員、經營狀況、不良記錄、資格認定及復審等信息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八條招標代理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的,頒證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資格證書,給予警告并在1年內不受理其資格申請。
招標代理機構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的,由頒證機關處以3萬元罰款,撤消其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收回其資格證書并在3年內不受理其資格申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有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行為之一的,其招標代理行為無效,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
(五)對招標人違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不予拒絕的。
第三十二條招標代理機構因違法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對招標代理機構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3年內禁止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第三十三條因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招標人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委托不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造成損失的,向其追償部分或者全部損失。
第三十五條招標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規定的撤消、暫停、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由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依法決定。
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將處罰結果抄告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記入招標代理機構信息庫不良記錄檔案。屬于甲級資格代理機構的,由省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抄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一)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非法干預招標人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的;
(四)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的。
第三十八條招標代理活動中違反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按相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理。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
招標代理投標方案篇五
對該項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給予高度重視, 為全面完成業主方招標代理工作,為業主挑選即經濟又有實力的中標人,我公司針對本次工作進行了認真的組織和準備,選拔專業齊全、學歷、職稱、年齡結構合理并具有豐富經驗和強烈服務意識、熟悉相關業務的人員組成專項業務部,負責本項目招標代理工作并針對該項目的特點編制各類文件,依法實施招標組織活動,確保本項目順利進行。
我公司在實施代理活動中,認真領會低投入、高產出的辦事原則,維護業主方的利益,真實反映項目具體特點、管理模式,為業主提供更詳細、更全面的建議和意見,提供專業工程咨詢和代理服務,對潛在風險提出防范建議,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質量保證措施并做出服務承諾。
我公司認真貫徹執行《招標投標法》及有關部門的政策、法規,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取得了較好的招標效果,維護了招標單位的利益,同時也維護了各投標單位的合法權益。我們的工作不僅得到各業主單位的好評,也得到廣大投標單位的信任,至今我公司在招標代理工作中仍保持零投訴。
(1)項目報建(初步發包方案、項目立項批復及招標代理合同備案) 根據貴單位項目的立項批復、項目發包初步方案以及與貴單位簽訂的代理合同等至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報建及備案,并配發項目代碼。
(2)發布招標公告及接受報名并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根據招標項目特征(如:招標范圍、建設規模、結構等基本信息)編制《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自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為報名時間,所有投標人可以通過報名的方式參加此次投標,并獲取《資格預審文件》;對潛在投標人資格預審將嚴格按照規定及《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要求進行,由此確定潛在投標人。在完成上述所列工作的同時,編制《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標底工作與其穿插進行,并報送貴單位審查,直至貴單位滿意。
《招標文件》定稿后送至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備案,并確定開標時間、地點,然后發往各潛在投標人。《招標文件》必須載明投標截止日期、開標日期、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投標有效期、提出書面疑問及發放補充答疑時間等內容。自發出招標文件至開標,不得少于20天。
招標文件的修改、澄清:投標截止日7天前
最高限價:將于投標截止日10天前發往所有潛在投標人(如果有的話) 投標有效期:自投標截止日起計算不少于45天。
(4)評標、定標
在投標截止日前接收所有潛在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并在投標截止后,組織現場開標、唱標,隨后在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評標室,由其評委庫中抽取的專家評委及貴單位評委組成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中列明的評標辦法進行評標,并推薦中標候選人(政府投資項目是由第一名中標),同時進行預中標人公示。
(5)發中標通知書
自提交預中標人公示后即可辦理中標通知書,然后進行中標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
(6)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施工合同等備案
開標、評標工作結束并確定中標人后,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中標通知書發出30天內,由貴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并與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評標報告、中標通知書向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備案。
(7)合同草擬
合同草擬工作將在編制《招標文件》的過程中進行,充分理解、融入貴單位的意見及要求,并于確定中標人后,協助貴單位與中標人簽訂施工合同,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的內容,確定合同條款,不得與其相違背。
(8)卷宗資料
招標代理過程中相關資料,每進行一步,我公司都將書面正式文本提交貴單位,并與整個項目代理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供一套完整資料交由貴單位存檔。
綜上所述,完成自發布招標公告至確定中標人等工作需要30~35天。
招標代理投標方案篇六
一、 招標代理機構職責:
1. 貫徹執行有關工程項目招標代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以及規范性文件。
2. 工程項目招標代理必須取得招標人的授權委托書和簽訂的書面代理合同并報招標辦實施監督,方可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活動。
b.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c. 審查潛在投標人的資格;
d. 編制招標文件,送招標辦公室備案;
e. 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和答疑;
f. 編制工程標底;
g. 組織工程開標、評標、定標活動;
1
h. 草擬工程施工合同;
i. 辦理與招標人有關的其它事項。
5. 負責處理招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6. 招標工程竣工后及時做好信息反饋資料,并報招標辦等相關部門考核備案。
二、 招標代理業務管理:
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成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因此,業務的開展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建設部89號令等有關規定,同時,為使招標代理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以及代理工作本身具有的經營性和長期性的特點,業務管理以項目組負責制為首要內容,以做到集心協力、責任到人。
1. 招標代理項目承接后,相應的項目負責組在執行董事的提名下即成立,該項目負責組必須立即按有關規定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委托代理合同,取得招標人的授權委托書,同時,報當地招標辦備案。授權委托書應當具體載明本企業的名稱、代理事項、代理的權限范圍和代理權限的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蓋章簽字。委托代理合同應當具體載明委托人、本企業的名稱和代理事項、代理的權限范圍、時間、酬金、履約期限、地點、方式及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法等,并由雙方法人代表蓋章簽字。
事,對招標事宜的各類文書必須裝訂成冊,以便存檔保
留。
該項目代理業務的不足和成績,為企業對該項目負責組考
評和以后更好的開展工作積累經驗。
的行為。
三、 廉政建設
在招標代理活動中, 項目負責組和每個職工應嚴格恪守如下
規定:
能,為業主提供精心勤勉的服務;
3. 只承擔能夠勝任的任務,不得承擔自己無把握的任務;
6. 為業主服務中可能產生的一切潛在的利益沖突,都要告知業主;
9. 自覺接受政府、社會對招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對于來自于合法團體對任何服務合同的管理進行調查,要充分予以合作。
四、 財務管理制度
《招標代理管理方案》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招標代理投標方案篇七
第一條 為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行為,保障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四川省國家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建設項目。
本辦法所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是指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進口機電設備除外)和材料采購提供招標服務的行為。
第四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管理。
縣級以上發展改革、建設、鐵道、交通、信息產業、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活動實施監督。
第五條 招標代理機構必須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并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規定的范圍內承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
招標代理機構不得與行政監督部門存在行政隸屬關系或者合伙、合作經營以及其他利益關系。
第六條 兩個以上不同資格等級的招標代理機構聯合承擔工程建設項目同一招標代理業務的,按照資格等級較低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接招標代理業務;各方招標代理機構應共同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并就招標代理活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招標代理機構可以跨地區承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標代理機構依法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
(一)招標人是對該項目具有行政監督職能的主管部門的;
(二)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標項目中擔任主要負責人的;
(三)招標人最近3年內在實施項目招標活動中有過違法行為的。
第九條 招標代理專職技術人員只能受聘于一個招標代理機構。未受聘于招標代理機構的,不得從事招標代理活動。
第十條 招標代理機構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派出的業務機構應當具有3名以上注冊于本代理機構的專職技術人員。招標代理機構對其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派出的業務機構從事的招標代理活動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下列行為予以禁止:
(一)轉讓、轉包招標代理業務;
(二)轉讓、出借、倒賣招標代理資格證書;
(三)假借他人招標代理資格證書承接招標代理業務;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二)具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
(三)具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招標專職技術人員。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第十三條 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委托招標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等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有權要求招標代理機構出示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原件。
第十四條 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招標人委托,承擔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擬招標公告;
(二)代擬投標邀請書;
(三)代擬資格預審文件;
(四)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五)編制和發出招標文件;
(六)編制工程量清單;
(七)編制標底;
(八)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九)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十)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十一)編制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十二)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十三)代擬合同;
(十四)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招標代理機構承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應當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書面合同應載明:
(一)招標人名稱和招標代理機構名稱;
(二)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等級及其證書編號;
(三)委托代理內容;
(五)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六)履約期限;
(七)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法;
(八)簽訂時間、地點;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招標代理機構承接招標代理業務后,應當按合同約定安排具有相應招標代理業務能力的專職技術人員從事該項招標代理工作。
第十七條 招標人應當向招標代理機構提供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并對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的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一)收受賄賂、索取回扣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二)以違法壓價、操縱招標投標為條件選擇招標代理機構;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八條 招標代理機構向招標人和投標人收取的費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招標代理機構不得以低于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承攬業務,不得以收費低為由降低招標代理服務質量,不得向投標人或者中標人附加任何條件或者收取任何額外費用,不得收取報名費、會議費,不得沒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招標代理機構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費;招標投標使用的圖紙資料只能收取押金,未中標單位退回圖紙資料時退回押金。
第十九條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關于招標人的規定;對招標人違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應予拒絕。
招標人應當對招標代理機構在受委托范圍內的招標結果承擔法律責任,招標代理機構對自己在招標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和超越招標人委托范圍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招標代理機構不得以行賄、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承攬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
第二十一條 招標代理機構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歧視投標人或潛在投標人。
第二十二條 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專職技術人員不得在同一項目中同時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的委托或者兩名以上投標人的委托從事同一招標投標代理業務。
第二十三條 招標代理機構不得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權益。
第二十四條 招標代理機構不得與招標人有隸屬關系或者有股東、合作經營和其他利益關系。
第二十五條 招標代理機構及其人員對在招標代理活動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與第三者串通損害招標人、投標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六條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建立代理業務檔案,妥善保存招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和資料;委托代理范圍內的文件和資料應當抄送業主并按國家規定的檔案保存期限保存,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查閱時應予提供。
第二十七條 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應建立招標代理機構信息庫,記錄招標代理機構的基本情況、專職技術人員、經營狀況、不良記錄、資格認定及復審等信息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八條 招標代理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的,頒證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資格證書,給予警告并在1年內不受理其資格申請。
招標代理機構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的,由頒證機關處以3萬元罰款,撤消其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收回其資格證書并在3年內不受理其資格申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有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行為之一的,其招標代理行為無效,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 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
(五)對招標人違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不予拒絕的。
第三十二條 招標代理機構因違法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對招標代理機構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3年內禁止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第三十三條 因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招標人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委托不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造成損失的,向其追償部分或者全部損失。
第三十五條招標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規定的撤消、暫停、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由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依法決定。
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將處罰結果抄告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記入招標代理機構信息庫不良記錄檔案。屬于甲級資格代理機構的,由省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抄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一)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非法干預招標人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的;
(四)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的。
第三十八條招標代理活動中違反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按相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理。
招標代理投標方案篇八
我公司有幸成為本項目的招標代理單位。
一、 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縣2017年縣鄉道路提升工程,共三段……..,概算金額10000萬元。
二、 服務理念:
1、依法操作
我公司保證在工程招標工作的具體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規范操作。
2、規范操作
(1)程序規范
法律法規及我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程序規范操作。
(2)內容規范
招標過程中涉及的所有文件的格式以及內容均應符合建設管理部門頒發的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市招標局、交易中心制定的關于招標文件、合同文件示范文本的規定,內容齊全。并將**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安全生產檢查規定(試行)臨重字〔****〕**號》、《工程建設獎勵及違約處罰管理細則***字〔****〕**號》等文件融入其中。
3、對招標人全面負責充分維護招標人的利益
我公司作為招標代理機構,應從為招標人服務的角度,站在招標人的立場上充分維護招標人的合法利益,應做到每份文件、每項工作均及時向招標人匯報。遇到重大決策性問題時,應從規范招標的角度協助招標人分析問題、出謀劃策,直到問題的解決,達到招標人滿意。
4、虛心接受**市招標局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招標代理所涉及的行業及業務范圍比較廣,專業性強。做為代理機構要不斷的學習領會不同行業、不同層次的專業知識,這就要求代理機構要向監督管理部門及社會各界等討教學習,認真鉆研,這樣才能提高自身、團隊的業主水平更好地為招標人服務,把監管部門和招標人交給的代理工作做的更好。
三、 代理工作方案: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合理低價中標;
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同時具備公路路基、路面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要求項目負責人具有公路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質。
標段的劃分:根據道路實際情況和業主要求本項目劃分為4個標段;分兩次招標。
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以及招標文件范圍內的所有內容;
類似工程業績:因本項目為水泥混凝土路面,近年大型公路項目瀝青混凝土路面居多。因此業績標準設置為****萬元。
四、質量與進度控制措施
1、質量控制措施
1.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縣關于招投標的相關法律法規等的要求。
1.2招標過程由**縣督管理部門對項目招標活動進行監督,使整個工程招標活動處于受控狀態。
1.5組建具有工程招標代理經驗的工作人員,完善職責分工,要求責任人嚴格按照計劃時間節點完成工作,責任到人。
五、代理服務事項及時間節點把控
六、開、評標工作方案
6.1開標服務理念:
6.2 開標工作方案:
開標當日工作分為三大項。第一項:投標截止時間前的前期準備工作;第二項:開評標工作;第三項:評標結束后工作。
本方案第6.2.1條為投標截止時間前的前期工作。第6.2.2條為開、評標工作。第6.2.3條為開評標后工作。
為保證開標工作順利進行我單位根據本項目情況擬派出工作人員6人按照下述工作流程組織本項目的開標工作。
6.2.1 開標前準備工作
在開標前日由公司工作人員工作人員通知提醒業主、交易中心項目負責人等與開標相關的所有人員次日開標。并通知業主方代表于開標當日24時00分前到達市招標局抽取評委。
a) 開標當日我公司將配備業務用車2輛,開標工作人員6人在開標當日
《招標代理服務方案》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招標代理投標方案篇九
第二十八條招標代理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的,頒證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資格證書,給予警告并在1年內不受理其資格申請。
招標代理機構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證書的,由頒證機關處以3萬元罰款,撤消其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收回其資格證書并在3年內不受理其資格申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有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行為之一的,其招標代理行為無效,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
(五)對招標人違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不予拒絕的。
第三十二條招標代理機構因違法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對招標代理機構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3年內禁止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第三十三條因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招標人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委托不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造成損失的,向其追償部分或者全部損失。
第三十五條招標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規定的撤消、暫停、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由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依法決定。
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將處罰結果抄告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記入招標代理機構信息庫不良記錄檔案。屬于甲級資格代理機構的,由省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機關抄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一)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非法干預招標人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的;
(四)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的。
第三十八條招標代理活動中違反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按相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