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計劃是未來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較強的方向性和指導性。它是應用寫作的計劃風格之一。在現代領導科學中,為了達到特定的效果,決策助理需要有遠見、有思想、仔細思考,并從不同的角度設計各種工作計劃,供領導參考。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歡迎品鑒!
【篇1】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律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強律師隊伍建設,弘揚新風正氣,根據縣委和市司法局安排部署,縣司法局開展全縣律師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和__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__政法工作會議、省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黨對律師工作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以刀刃向內的勇氣、自我革命的決心,堅決整治律師行業突出問題,教育引導廣大律師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培養一支與黨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師隊伍,依法依規誠信執業,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為建設平安、法治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目標任務和專項治理范圍
(一)目標任務
1.確保正確政治方向。教育引導廣大律師堅定理想信念、堅守初心使命,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與黨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2.堅守執業為民取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嚴肅整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整治敲警鐘、以紀律樹導向、以制度強約束,營造依法執業、服務為民的行業新風。
3.樹立良好隊伍形象。以專項治理為契機,全面加強律師隊伍建設,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恪守誠信、敢于擔當的新時代人民律師隊伍。
(二)專項治理范圍此次專項治理的范圍為全縣執業律師及擔任律所“顧問”、行政輔助人員的法院、檢察院離職人員。
三、治理重點重點圍繞兩個方面開展專項治理
(一)與司法人員不正當接觸交往。向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行賄、介紹賄賂,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以各種方式變相搞利益輸送,“圍獵”司法人員。法院、檢察院離任人員(包括退休、調離、解聘、辭職、辭退及開除公職人員)違反規定在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職業,或者在幕后擔任“法律顧問行政輔助人員,充當“司法掮客”。法院、檢察院離任人員違反從業禁止規定,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律師事務所吸收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親屬等作為“隱名合伙人”,為向司法人員利益輸送牽線搭橋;接受司法人員介紹的案源,支付“介紹費”。違反規定在非工作時間或非工作場所接觸與案件有關的司法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向其打探案情,等等。
(二)違法違規執業。通過網絡、媒體、社交平臺等對案件發表不當評論,發表不實之詞等行為。私自收案、私自收費,違規進行風險代理;變相收取律師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采取分解收費項目等方式亂收費。不按規定開具收費合法票據。代理不盡職盡責,不認真準備案件材料、不按時參加庭審,因過錯導致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存在重大遺漏或者錯誤。通過虛假承諾、明示或者暗示與辦案機關、政府部門有特殊關系等,誘使當事人簽訂委托協議。采用誘導、欺騙等方式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在代理征地拆遷等群體性案件中,鼓動,教唆當事人以不正當方式表達訴求、激化矛盾。利用網絡、媒體、社交平臺等進行虛假、不當或誤導性宣傳,等等。
四、階段舉措
專項治理為期8個月,從2021年3月初開始至10月底結束,分學習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治,總結提升等4個環節,對標全國司法行政系統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和省市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時間節點統籌推進,其中涉及律師與市、縣兩級司法機關人不正當接觸交往問題的查處在6月底前基本結束。
【篇2】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學校按照教育為先、預防為主、保護為要、法治為基的原則,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確保把我校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現結合我校的實際,加強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和要求,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印發的《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以及**區教育局印發的*教[2016]68號《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家、省、市、區對治理校園欺凌及專項督查治理情況工作的要求。通過針對校園欺凌的專項治理,維護學校正常治安秩序,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成立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委員會
學校成立治理校園欺凌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如下:
會長:***(校長)
副會長:***(副校長)、***(副校長)
***(法治輔導員)
委員:***(德育主任)、***(安全主任)、
***(教導主任)、***(后勤主任)
***(少先隊工作助理)***(思品學科組長)、
***(心理老師)***(家委會長)、
***(社區工作站站長)、***(法律顧問)、全體班主任。
三、工作內容及負責人
(一)通過各種形式開展專題教育——總負責人:***(德育主任)、**、各班主任
1、國旗下講話,向學生宣講什么是校園欺凌、校園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學生如何預防方法及發生校園欺凌的緊急應對;
2、主題班會,通過主題班會深入開展討論、分析“面對校園欺凌,我們該怎么辦?”;
3、專題講座,邀請法治輔導員、法律顧問、法院等來校開展專題講座,進行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4、召開教職工會議,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5、組織學生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之校園欺凌論壇活動;
6、組織開展家長培訓。通過組織學校或社區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等方式,加強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知識。
(二)不斷完善制度與措施——總負責人:***(副校長)
1、制定并不斷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
2、建立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落實工作制度;
3、指導委員會如何預防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和校園欺凌應急處理。
(三)加強安全防范——總負責人:***(安全主任)、***(后勤主任)
1、加強行政值班和校園巡查工作,重要時間、重要場所的巡邏和查看,并做好相關記錄;
2、督促學校安保人員加強校園巡視,加強對安保人員的培訓考核;
3、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進一步加強門崗管理,嚴格落實外來人員進出登記制度,社會閑散人員、社會車輛等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4、嚴禁將管制器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四)與家委聯合加強學生的心理疏導——總負責人:***(心理老師)、班主任、家委會長
1、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發現校園欺凌的苗頭或存在的問題,并及時跟進解決,防止事態惡化;
2、向學生公布學校“校園欺凌”救助電話;******
(**市教育局舉報電話:******、**區教育局舉報電話:******、公安局舉報熱線:********)
3、班主任利用加強家校溝通和聯系,發現苗頭問題及時提醒,并共同教育。
4、家委會發出“杜絕校園欺凌”的倡議書,招聘“預防校園欺凌志愿者”,發動志愿者留意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動態,如有欺凌異動,立刻匯報學校。
(五)及時處理,教育懲戒——總負責人:***、法治輔導員
認真做好信息收集、隱患排查和內部安全防范管制,加強與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的聯系;嚴格執行案件報告制度,及時收集上報校園不穩定因素,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及時報告校園暴力案事件信息,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
(六)落實督查,督促整改——總負責人:***(校長)
組織學校“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委員會”成員認真實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請學校將校園欺凌治理工作作為學校常態工作的重要內容。專項治理期間如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狠抓落實。深刻認識到校園欺凌對學生的危害,嚴格根據本方案要求,完成自己分管的任務,抓好工作落實。
2、加強督導檢查。委員會成員定期對學校欺凌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并迎接區里的責任督學對我校進行專項督導檢查。
3、及時全面總結。認真及時做好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總結,一方面圍繞取得的成績和經驗,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帶有啟示性、經驗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圍繞面臨的困難和不足,認真查找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查找問題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訓,研究改進,推動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進一步取得實效。
4、強化宣傳引導。結合我校的普法工作,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加強對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推廣防治學生欺凌的先進典型、先進經驗,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方法。與家委聯合發布“學生欺凌綠色報道倡議書”。利用校園電視臺拍攝與錄制“反學生欺凌宣傳片”,并在校園大屏幕上宣傳播放,形成良好的氛圍。
【篇3】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相關工作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律師行業集中教育整頓視頻會議精神、《省司法廳關于轉發<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在律師隊伍中開展違規兼職等行為專項清理活動的通知>的通知》及市司法局、市律師行業委員會《在全市律師行業開展集中教育整頓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規范全縣律師執業行為、嚴肅執業紀律,切實解決律師隊伍執業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法律精通、維護正義、恪守誠信的高素質律師隊伍,經縣司法局黨組研究決定,在全縣律師隊伍中開展集中教育整頓活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律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律師行業集中教育整頓視頻會議精神,堅持和加強黨對律師工作的全面領導,通過以案為戒、從嚴整治,教育引導全市律師事務所和廣大律師依法、誠信、盡責執業,樹立和維護全縣律師隊伍良好社會形象,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實現振興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二、目標任務
組織全縣律師事務所、全體律師重點圍繞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缺失;律師事務所管理“散、亂、差”;律師與司法人員在訴訟活動中的不正當交往關系等四個方面,對照律師執業和律師事務所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范,認真查找問題,解決問題。通過集中教育整頓活動,使全縣廣大律師依法執業、誠信執業的觀念得到增強,執業行為進一步規范,構建律師與司法人員正當交往、良性互動的關系;政治業務素質、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服務大局、服務為民作用進一步增強;律師事務所管理進一步加強、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推動全縣律師行業穩步健康發展。
三、工作要求
確保整頓成效。各律師事務所要通過開展教育整頓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推動律師行業管理制度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律師行業管理長效機制,從源頭上為規范律師執業行為提供保障。各律所在開展集中教育整頓過程中,要把握正確輿論導向,認真按照通知要求開展工作,并及時上報各類材料,遇到問題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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