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民事訴訟法第二審程序的特點 民訴第二審程序的特點篇一
第二審程序又稱上訴審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審裁判而在法定期間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引起的訴訟程序,以下是小編搜索整理稅務師《涉稅相關法律》重點:民事訴訟第二審程序,歡迎大家閱讀!
對第一審法院判決的上訴期為15天,對第一審法院裁定的'上訴期為10天。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上訴案件的審理應當組成合議庭。
(1)以開庭審理為原則。
(2)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下列上訴案件,可以不開庭審理:①不服不予受理、管轄權異議和駁回起訴裁定的;②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③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的;④原判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需要發回重審的。
(1)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2)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0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在第二審程序中,當事人申請撤回上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或者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不應準許。
(1)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經其他當事人同意,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
準許撤訴的,應當一并裁定撤銷一審裁判。
(2)原審原告在第二審程序中撤回起訴后重復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s("content_relate");【稅務師《涉稅相關法律》重點:民事訴訟第二審程序】相關文章:
2017稅務師《涉稅相關法律》重點:民事訴訟第二審程序
11-28
稅務師《涉稅相關法律》重點:股權轉讓
11-22
稅務師《涉稅相關法律》重點:特殊形式
11-22
2017稅務師《涉稅相關法律》重點:股權轉讓
11-25
稅務師《涉稅相關法律》重點:合同的主要種類
11-19
稅務師《涉稅相關法律》重點:行政訴訟被告
11-16
稅務師《涉稅相關法律》重點:股東財富最大化
11-15
稅務師《涉稅相關法律》重點:行政法的淵源
11-11
稅務師《涉稅相關法律》重點:行政行為的分類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