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結構房屋買賣合同書篇一
現住址: ____區____路____弄____號____室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 性別:男 出生于 年 月 日
現住址: ____縣____棟____單元____號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辦理該房屋的領取鑰匙, 實測面積核算驗收,辦理產權事務(領取產權證),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裝修等事宜。
二 支付領取委托事項有關費用
三 該房屋買賣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20xx年3月19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受托人在代理權限內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認
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人:,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配偶:,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男女,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證號碼:
我們要與,系夫妻關系。位于路33-1號和平城市廣場號房的房產是我們夫妻的共有財產,房屋所有證號為:x市房權證海房字第hk127739號。現委托作為我們的代理人,全權代表我們辦理轉讓上述房產的事宜,具體權限包括:簽訂房產買賣合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收取售房款,辦理評估,繳納相關稅費(含退稅)及配合房屋的買受人辦理銀行按揭手續,辦理上述房產的有線電視及煤氣過戶等相關事宜。
受托人在 辦理上述委托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 有關文件和實施的行為我們均予以承認。
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辦完上述事項時止。
委托人:
委托人配偶:
時間
結構房屋買賣合同書篇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為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成交所訂家具的買賣。
一、家具名稱、商標、規格型號、數量、基料及金額:
二、定規格家具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甲方自定規格的家具,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圖紙一式兩份交付于乙方。乙方審定認可的,由乙方賣場銷售人員簽名(蓋章)后,將其中能夠一份交還給甲方留存。
三、具的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和要求及處理方法:本合同的質量按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具行業標準)執行。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甲方在驗收中發現數量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對質量有異議的,可在(____市家具行業“三包”規定)所規定的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知悉或應當知悉甲方有異議后,有義務按(____市家具行業“三包”規定)辦理,并及時告知甲方。
四、交(提)貨期限、地點和方式;本合同所訂家具由:(任選一項)
1、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間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號_______室。
2、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到乙方處自題。運費約___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__方負擔。(若由甲方負擔的,乙方應憑合法單據按實結算)
五、結算方式、期限及訂金:雙方同意在腳(提)貨時,以現金方式銀貨兩訖;甲方若以個人支票、信用卡結算的,款到乙方帳戶后____日內交付產品。甲方給付乙方合同總價款10%以下的定金,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價款。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能交貨的,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逾期提貨、付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計算方式均為;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215;逾期的天數。
3、乙方向甲方出售的家具如有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名優標志、認證標志、廠名、長址、產地,或者其他欺詐行為的,應當依法增加賠償,即乙方先賠償甲方的損失、再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家具的價款的一倍。
七、合同爭議的處理方式:
1、請求賣場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調解;
2、向賣場所在地行政管理機關申訴:
3、或者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之一辦理: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____向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它約定事項: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及賣場主辦單位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內容能夠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悖,應服從法律、法規的規定。如乙方撤離賣場的,由賣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民事責任。
甲方姓名(簽章)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簽章)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簽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構房屋買賣合同書篇三
第1條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文字定義: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市區(縣)?路?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市區(縣)?路?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市區(縣)?路?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年月日刊登在?報第?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原土地使用權人為:?,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土地使用證號碼為:?,土地使用權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商業或住宅)。
第8條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年月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第10條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房屋銷售許可證:?;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施工許可證:開工證:。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建筑師姓名:,注冊建筑師號碼:?,總施工單位:?,總監理單位:。
第12條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負責驗收;由?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房屋質量
第13條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文件交付: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戶型空間
第23條商品房戶型:?室廳衛浴廁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起居室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5條書房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6條臥室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7條衛生間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8條廚房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9條陽臺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0條過道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1條套內樓梯: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2條重要門窗: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3條貯藏空間: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4條房屋層高:?毫米;室內凈高:毫米。
第35條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4部分?房屋面積
第36條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平方米。
第37條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平方米、書房面積?平方米,客廳面積: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后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建筑設備
第51條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價格?。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電氣部分
第58條電力供應:負荷kva,計費設備為?,插座位置?,數量?,供電平面圖?,可使用時間: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通訊設施:線路數量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使用時間: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供暖與燃氣
第61條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型號為:?生產企業:?:適用標準:?。
第62條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濕度:?暖氣片數量?。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及價格?每月每平方米。
第66條燃氣品質:燃氣設備:?計量設備:?計費方式及價格:?;燃氣安全裝置為?。
第67條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裝修標準
第68條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室內環境
第72條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環境綠化:本商品房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2條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社區及設施
第86條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元,且在買受人于年月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第89條建筑總量:社區共有樓房?幢,其中一期工程幢,二期工程?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年?月?日和?年?月?日。
第90條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公共設施:幼兒園?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學校個,其中小學個,中學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醫院(?級?等)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停車場?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郵局?個,?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娛樂設施:?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電話接通時間:?年?月?日?。
第93條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公路寬度:?道路質量:;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價格付款
第99條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大寫: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2)第二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房屋交付
第104條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年月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年?月?日。
第106條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強行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保修期間:年,從年?月?日到?年?月?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結構房屋買賣合同書篇四
住所:
電話: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乙方(買方):
住所:
電話: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坐落于市小區幢室房屋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第二條雙方商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第三條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人民幣元。
第四條甲方保證擁有該房產完全、合法的產權,同時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第五條從甲方名下直接辦理房產證到乙方名下的手續所產生有關稅費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第六條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應在國家限制的交易期結束后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元。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保證該房產至甲、乙交易結束(產權過戶)期間無任何擔保、抵押、戶口及房屋質量瑕疵,同時交付之前該房屋的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未在國家規定的交易限制期結束后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則視為違約。同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時房屋總價款的%即元作為違約金。
第九條交付該房產時甲方應當將本房屋所屬的維修基金等專屬款項所有權一并轉為乙方所有,同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幣元,已在合同簽訂時當場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之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則每天按照合同總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并承諾自愿遵守本合同。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第1項和第2項只能選擇一種)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待交易限制期結束后,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完成產權過戶。
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結構房屋買賣合同書篇五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 市 號2棟4單元8樓的住宅壹套及一樓車庫雜物房壹間出售(出讓)給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積為153.18平方米,車庫雜物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出售價(含出讓價,下同)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160000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一) 乙方陪同甲方到銀行歸還上述住宅按揭貸款余額取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以下簡稱《房產證》時支付甲方售房款陸萬元整。(二)在甲方辦妥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 《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當天支付壹拾萬元整。
第四條 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購房款并歸還按揭貸款余額取回《房產證》后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原入住人員或存放的物品必須在住宅所有權過戶后的十五日內搬離。
第六條 鑒于甲方原來只擁有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僅取得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而《使用權出讓證》又不能到發證機關辦理“使用人”變更手續的實際情況,該車庫雜物房及對應的《使用權出讓證》自乙方付清上述購房款(含車庫雜物房的出讓金)之日起至該車庫雜物房使用權終了之日止歸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交易金額(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不包括售房應繳稅費及辦理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費等各種稅費,此項稅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結構房屋買賣合同書篇六
乙方:
丙方:
房地產置業服務處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區里號的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乙方由二00年月日前,一次付給甲方。
三、雙方同意于二00年月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責任。
五、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方負擔。
六、本協議經雙方誰蓋章后,經房地產交易主管機關審核,上述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同意委托丙方承辦此件代理服務。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結構房屋買賣合同書篇七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產的基本情況
甲方自愿將自有的房屋產權有償轉讓給乙方。該房產具體情況如下:
甲方賣給乙方的房屋系甲方拆遷安置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約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現未辦理產權登記證。甲方持有與開封市順河回族區政府房屋征收辦公室簽訂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
該房屋的配套設施:有線電線、天然氣。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甲方保證該房屋未設定任何抵押及存在其它權利瑕疵。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產成交總價格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圓):上述交易總價包括:_______________房款、及其它甲方已經繳納的與該房屋有關的全部費用。
2、付款方式:
乙方預留__________元(萬圓)作為押金,待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過戶手續后,乙方再將該押金支付給甲方。
3、稅費承擔:甲、乙雙方,基于本合同簽署之時按照國家及地方規定,本次房屋買賣涉及的稅費由乙方承擔(不含甲方辦理初次房屋登記時所涉稅費),除去初次登記所涉稅費外,剩余稅費的承擔由相關部門核算后由乙方進行繳納。
第三條?房產過戶手續的辦理
1、房屋具備過戶條件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備齊所有證件資料,在15個工作日內,甲方配合乙方過戶到乙方指定人名下,共同向房地產交易部門及金融機構申請辦理該房產轉讓過戶。
2、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在辦理該房產轉讓過戶手續時相互協助,雙方任一方不積極配合手續辦理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按違約處理。
第四條?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當日將《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原件及相應房產手續、收據、發票等文件交給乙方。
2、甲方自行承擔該房產物業交割前所發生的物業費及相關費用。房屋交付后,物業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具有合法產權,未作任何抵押、質押、也未出售給他人、也未有一房多賣的現象,且該房屋不存在其它債務糾紛;本合同簽署之前,甲方有責任和義務陪同、協助乙方去政府部門來咨詢房屋權屬的真實性,落實到乙方認可。
2、本合同生效之后,如因甲方原因(包含因甲方自身債務問題導致法院查封該套房產等情況)解除合同或不能繼續履行該合同,除甲方應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款項及房屋款利息外,甲方還應當賠償乙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增值收益、裝修費用、搬離費等費用)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x元(大寫x圓)。
3、本合同生效之后,待能夠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甲方應在15日內及時通知乙方,并于15日內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及時辦理過戶手續時,每逾期1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購房款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逾期天數超過30日的,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義務,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以書面、短信、微信或者電話等方式通知甲方終止。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款項及購房款利息,并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增值收益、裝修費用、搬離費等費用)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x元(大寫x圓)。
4、甲方承諾與該套住房有關的所有房款已交清,如若與事實不符,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且在未辦理過戶手續之前,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集中供暖等手續。
5、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各項款項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的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購房款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天數超過30日的,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以書面、短信、微信或者電話等方式通知乙方終止,并將收到的購房款退回乙方,由乙方另行支付甲方違約金x元(大寫x圓)。
第六條合同爭議及違約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如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違約一方承擔守約方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方不能將該房產作為遺產留給子女或將該房產贈予父母、妻子,且不能再次轉讓。
2、該房產如遇拆遷改造,產生的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權利。
3、本合同生效后,該套房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均歸乙方所有,無論房產是否升值,甲方均不能以任何借口反悔;甲方不能再向其他人出售該房產,否則由出賣方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按印之日起,且乙方將?元(大寫?萬圓)支付到甲方賬戶后生效,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結構房屋買賣合同書篇八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真實、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建筑面積___ 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號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于該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一次性將房款支付給甲方。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作為交易依據。乙方如果交易該房屋,若有需要,甲方無條件配合。等具備過戶條件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界時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處分。
五、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點、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方結清已發生的費用,甲方已經預繳的費用,其權益由乙方享有,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時交付乙方該房屋。甲方未按時交付房屋,應支付按日計算的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給乙方。逾期超過兩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需將已收的房款即時全額退還、支付_______萬元違約金作為乙方損失賠償。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兩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將已收房款即時全額退還乙方,扣除_______萬元作為甲方損失賠償。
3、甲方保證本房屋無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現象、保證無隱瞞房屋歷史或其它非善意行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甲方則放棄先訴抗辯權,并按所收款項雙倍返還給乙方,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賠償。
4、本合同簽訂、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提出變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的雙倍支付給對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本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政府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變更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補償款發放,甲方應即時全額支付給乙方。否則應支付按日計算的補償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給乙方,直至全額支付給乙方日止。
七、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本合同或該房屋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訊方式發生改變,該房屋的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它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造成房屋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賠償乙方損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本房屋屬企業用房,國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實際產權人和實際所有人,而非合法產權人,故本房屋不滅失,該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件: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該房屋平面設計圖。
聯系地址: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結構房屋買賣合同書篇九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編碼:
電話:
買人(乙方):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編碼:
電話: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房屋買賣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付款方式:由乙方首付給甲__________元,然后______年___月___日付清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房貸有乙方自付。
三、雙方約定,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_____清房款;甲方同時將房屋鑰匙、房屋產權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交付給乙方。同時雙方應該同時為對方出具相應的收到憑證。
四、甲方必須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為交易本人,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或產權親屬關系。
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并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乙方同意甲方關于房屋產權過戶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第一時間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后,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七、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予全力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八、合同生效后,房屋升值與甲方無關。
九、本協議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協議簽訂后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費用為乙方負責。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十、甲方在房屋出售給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后不得將房屋另行轉讓給他人,如若違約本約定應賠償房款總價外還應賠付房款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法定繼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買賣交易,并且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法定繼承人無此房屋的繼承權與使用權。
十三、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