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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一、安全管理原則
1、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附錄、《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加強我公司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環境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適用于轉基因生物的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等活動。
3、參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按照潛在危險程度,將轉基因生物分為四個安全等級,由4種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和3種基因操作對受體生物安全等級影響組合構成,不同等級的基因工程工作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
二、機構與人員
1、為切實加強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本公司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以及技術規范,制定有關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審查轉基因生物安全相關操作規程,監督和檢查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監督相關工作人員準入、培訓等相關管理制度的實施。
2、對從事轉基因生物操作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熟悉生物安全相關法規及操作規程,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注意個人防護,嚴防菌(毒)感染人。
3、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人員必須樹立疾病預防及控制意識,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平時不得與家養動物接觸。對患有傳染性疾病或其它不適宜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人員,應及時調換工作崗位。
三、試驗材料管理
1、菌種和試驗材料應貯存在特定設備內,實行專人專柜保管,實行雙人雙鎖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外泄或取走。
2、領取使用菌種和實驗材料必須經安全負責人批準,并說明材料之名稱、型別、數量及用途。
3、轉移或者運輸的轉基因生物應放置在與其安全等級相適應的容器內。
四、實驗動物管理
1、用于轉基因生物安全試驗的實驗動物必須來源可靠。
2、經審批許可后,在規定地點、規定時限內進行飼養和試驗。
3、實驗動物飼育工作必須根據遺傳學、微生物學、營養學、飼育環境方面的國家標準和要求,定期對實驗動物進行質量檢測,各項操作和監控過程的數據應有完整、準確的記錄。
4、對必須進行預防接種的實驗動物,應當根據實驗要求或《家畜家禽防疫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預防接種。
5、試驗動物由專人飼養,杜絕無關人員與實驗動物的接觸。
五、試驗場所管理
1、動物試驗必需在具有《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的單位進行。
2、轉基因生物安全試驗的場所應相對獨立,試驗場有圍墻與外界隔離,周圍有農田、水庫等隔離屏障,與外界聯系的通道均設有消毒池。隔離距離均在1.0km以上。
3、在養雞場中劃定專門雞舍,與養雞場中其他雞只隔離開來。在豬場中劃定專門豬舍,與豬場中其他豬只隔離開來。
4、落實試驗設施及環境的清潔衛生和消毒滅菌制度,定期進行清潔衛生和消毒。配備防止昆蟲、野鼠等動物進入試驗場所或實驗動物外逃的設施,嚴防疾病傳入動物飼養設施,杜絕人畜共患病發生。
5、只有經批準的人員方可進入試驗場所。
6、實驗結果后,應進行徹底清場、清洗、消毒、滅菌。
六、廢棄物管理
1、有害氣體、污水、廢液應經適當的無害化處理后才能排放,不許直接將有害物質直接倒入下水道。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丟棄實驗后或正常死亡的動物尸體。實驗動物尸體必須先就地進行無害化處理,包裝好貼上標簽暫存,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機構轉移處置。
3、實驗動物異常死亡,應及時查明原因,妥善處理,并做好記錄。
七、應急管理
1、試驗開展前首先制定應急預案。當發生意外情況時,按照應急預案處理并保護試驗場地,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2、應急處置預案應對發生災害或事故時所采取的措施、報告的程序、救護的方式、方法作出相應的規定。
3、轉基因生物樣本在運輸、儲存中被盜、丟失、泄漏的,有關責任單位應立即安排人員封鎖事故現場,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轉基因生物擴散。
4、對周圍已經污染或可能污染的環境進行封閉、隔離,組織專業人員對相關場所、設施、物品、廢棄物等進行消毒。
5、對確診感染及疑似感染人員進行隔離、醫學觀察、治療,對在相應潛伏期時間段內進出實驗室人員及密切接觸感染者的人員進行醫學觀察。
6、試驗工作人員和試驗負責人應當將近期接觸的病原微生物的種類和危險程度如實告知診療機構。配合有關單位對擴散區進行追蹤監測,至不存在危險為止。
7、事故責任單位配合職能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詳細記錄事故的發生經過和處理情況,寫出書面報告報主管部門存檔備案。
我國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轉基因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物安全管理
1、實驗室主任(對實驗室直接負責的人員)負責制訂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計劃以及安全或操作手冊。
2、實驗室安全主管(向實驗室主任匯報)提供常規的實驗室安全培訓。
3、將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特殊危害告知實驗室人員,要求他們閱讀生物安全或操作手冊,并遵循標準的操作和規程。實驗室主管應當確保所有實驗室人員都了解這些要求。實驗室內應備有可供取閱的安全或操作手冊。
二、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程
(一)進入規定
1、只有經批準的人員方可進入實驗室工作區域。
2、實驗室的門應保持關閉。
3、兒童不應被批準或允許進入實驗室工作區域。
(二)個人防護
1.進入實驗室不準穿拖鞋和保護性較差的服裝。2.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
3.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必須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4. 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5. 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柜子。個人物品和服裝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6.所有可能有污染性的樣本、培養物,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馬上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8. 摘除手套后、使用衛生間前后、離開實驗室前應例行洗手。
(三)操作規程
1.嚴格禁止用嘴吸液。
2.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3.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柜或通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和廢液不得直接排放,必須經無害化處理。
4、出現溢出、事故以及明顯或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質時,必須向實驗室安全主管報告。
5.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干凈,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后,工作臺表面應消毒。
6.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學安全。
7.每日工作完畢,所有操作臺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必須擦拭、消毒。
(四)廢棄物處理規定 1.廢物應專人分類收集進行消毒、燒毀處理,日產日清。
2.有害氣體、污水、廢液應經適當的無害化處理后才能排放,不許直接將有害物質直接倒入下水道。
3.危險廢棄物在去污染或最終處置之前,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4.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用可行的方法消毒,如高壓滅菌等,使其達到生物學安全。
5. 一次性使用的制品如手套、帽子、工作物、口罩等使用后放入污物袋內集中燒毀。
6.可重復利用的玻璃、塑料、搪瓷等用壓力蒸汽滅菌后使用。
7.接種、培養用過的廢棄培養基及菌液應壓力滅菌30min,趁熱將其倒棄處理。
(五)轉基因實驗材料的管理
1.所有實驗只能在規定范圍內開展,不得隨意更換地點或釋放外界。2.轉化用的菌種、獲得的轉化體材料,必須具有詳細歷史及有關實驗資料。3.每種實驗材料均應制訂嚴密的安全保管制度,建財、建卡,并由專人負責。
4.菌種和實驗材料由實驗室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外泄或取走。5.領取使用菌種和實驗材料必須經實驗室批準,并說明材料之名稱、型別、數量及用途。6.內部尚未保藏的菌種,需從外引進時,必須由實驗室開具清單(包括菌種名稱、型別、株名、數量、保藏單位名稱或個人及其地址),實驗室審查無異后,統一向外索取或購買。
7.從外交換或索取所得到的菌種,以及自行克隆、轉化獲得的菌種和轉化體應復制備份,連同資料送實驗室有關專業人員負責保藏。
我國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得利斯股字[2008]34號
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山東得利斯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4-4
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活動,確保轉基因生物在裝卸、運輸、儲存以及加工過程中的封閉式管理,防范轉基因生物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構成危險或潛在風險,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結合華農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轉基因生物,是指用于農產品加工的具有活性的轉基因動植物、微生物及其產品,具體指進口轉基因大豆及其加工的產品(包括豆油、豆粕、濃縮磷脂產品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是指以具有活性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為原料生產農業轉基因產品的活動。具體指以進口轉基因大豆為原料,生產豆油、豆粕、濃縮磷脂產品的活動。
第二章 組織保障
第四條 成立進口轉基因大豆安全管理小組
為確保進口轉基因大豆在采購、運輸、貯藏、加工及產品銷售等環節的安全性,明確相關部門及人員的職責,將各項工作切實落到實處,公司特成立進口轉基因大豆安全管理小組(以下簡稱“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負責進口轉基因大豆加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日常監督檢查及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等工作。
組 長:陳漢宗 執 行組 長:盧德明 執行副組長:王海波
組 員: 王永強 趙淑穎 殷方玉 崔文學 黃慶 第五條 職責分工
(一)組長
1、職責
(1)負責公司進口轉基因大豆各環節安全工作的總體策劃。
(2)負責進口轉基因大豆加工過程中及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相關資源(人力、物力,必要時財力等)的配備工作。
(3)負責轉基因生物擴散等突發事件的總指揮及突發事件后與上級主管部門之間的協調溝通工作。
(4)對本公司采購加工的進口轉基因大豆安全性負整體責任。
2、權限
(1)有權調動公司內一切資源。
(2)有權組織各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召開進口轉基因大豆相關安全工作會議。(3)有權變更安全管理小組中所有人員及其職責和權限。(4)有權對進口轉基因大豆安全工作進行直接安排。(5)有權對出現問題的部門和人員進行直接處理。
(二)執行組長
1、職責
(1)配合總經理做好公司進口轉基因大豆各環節的相關安全性工作。在總經理不在期間全權代表總經理履行相關職責。
(2)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執行進口轉基因大豆加工過程中及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相關資源(人力、物力,必要時財力等)的配備工作。
(3)負責轉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日常檢查、監督工作的安排、管理。(4)負責轉基因生物擴散等突發事件的現場指揮和處理工作。(5)負責統一協調公司內各相關部門間的工作。
2、權限
(1)可行使總經理授權下的一切權限。
(2)總經理不在期間,可代表總經理行使一切權力。(3)緊急情況下,有直接調動一切資源的權力。(4)有權對作業現場進行直接指揮。
(5)代表總經理有權對進口轉基因大豆安全工作進行直接安排。(5)有權按相關規定,對出現問題的部門和人員直接進行處理。
(三)執行副組長
1、職責
(1)配合執行組長做好公司進口轉基因大豆各環節的相關安全性工作及技術指導。(2)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轉基因方面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3)負責轉基因生物相關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5)負責進口轉基因大豆相關標識的管理工作。
(6)負責監督檢查公司各相關部門有關進口轉基因大豆安全方面的工作落實情況。(7)配合執行組長做好轉基因生物擴散等突發事件的現場指揮和處理工作。(8)廠內有關轉基因產品標識牌的制作和使用及加工過程中廢棄物的處理等
(9)含轉基因產品標識的申報和審批手續辦理、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的辦理等事宜。(10)具體負責與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聯系有關轉基因方面的事宜。
2、權限
(1)有權對出現的有關轉基因生物安全問題在第一時間向組長、執行組長匯報。(2)在執行組長的授權下,可直接對轉基因安全工作作出具體部署。(3)有權對不按規定操作的部門或個人提出處罰意見和建議。
(四)組員
1、職責
(1)按工作范圍,具體負責公司采購的進口轉基因大豆在采購、運輸、貯藏、加工及產品銷售各環節的安全工作。
(2)負責向所轄范圍內人員宣貫有關轉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3)對本工作范圍內的有關進口轉基因大豆安全事項負第一責任。
(4)負責具體落實安全管理小組布置的有關轉基因安全方面的各項工作,確保各環節的安全措施有效可行。
(5)負責本管理范圍內各環節/各道工序的有關轉基因安全工作的具體布置和監督檢查。
(6)負責所轄范圍內有關轉基因標識的具體制作和使用。
(7)在安全管理小組的安排下,具體負責所轄范圍內轉基因生物擴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8)負責轉基因生物擴散等突發事件的報告及總結報告工作。注:各相關組員工作范圍
a、物流經理:負責進口轉基因大港倉裝卸、存儲及港內運輸、廠內運 輸、貯藏方面有關事宜。
b、生產經理:負責進口轉基因大豆加工及產品儲存等在生產企業內部 各方面的事宜。c、銷售經理:負責產品豆油、豆粕、濃縮磷脂銷售過程中的有關事宜;
d、品控經理:負責生產企業內有關轉基因廢棄物處理的監督檢查及配合生產企業總經理做好有關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2、權限
(1)有權對工作范圍內的有關進口轉基因大豆安全事項進行工作部署、檢查和監督。(2)有權對出現的問題在第一時間向組長、執行組長、執行副組長進行詳細的匯報。(3)有權對違反規定或不服從管理的人員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
第三章 大豆采購、裝卸、儲存、運輸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條 目的
采購安全的進口轉基因大豆,同時對進口轉基因大豆在裝卸、儲存、發運各中轉環節進行防疫控制,保證進口轉基因大豆在各環節操作過程中無泄露現象發生,防止植物、有害生物在碼頭運輸等過程中的傳播。確保農業轉基因生物不進入環境。
第七條 采購管理規定
公司在采購轉基因原料時,必須取得外方提供的中國農業部頒發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后方能簽定合同,同時應建立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檔案,載明其來源、貯存、運輸等內容,并取得與農業轉基因生物相適應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八條 港口裝卸管理規定
(一)裝卸前的準備
卸貨前我公司要提前與港方作好溝通,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大豆作業的泊位、作業線路及筒倉周圍保持清潔,相對隔離,不得有污染源。
2、定期清理筒倉,保持倉內清潔干燥,無污染物、無蟲害感染,有防鼠措施,必要時對筒倉實施熏蒸滅蟲。
3、對裝卸機械進行檢修,確保性能良好,機容整潔。
4、裝卸工具及鋪、墊、蓋必須干凈,如已污染則不得使用。
(二)裝卸過程控制
進口轉基因大豆在整個裝卸過程中,我公司進出口部應指派專人現場監督以下事項,對發生的任何問題要及時上報處理。
1、船舶按規定靠泊指定港口后,確保在檢驗檢疫部門對表層進行抽樣并合格后方可安排卸貨。
2、卸船過程中使用港口專用卸糧機械,直接將大豆輸送至港內筒倉儲存或專用的封閉自卸車中。
3、專用卸糧器械及封閉自卸車要定期由專人維護、保養和檢查,杜絕有任何漏洞。
4、卸船現場碼頭要安排清潔工人,及時清掃灑落地面的大豆并顆粒歸倉。
5、在作業結束后,根據要求卸船用專用器械及場地要在檢驗檢疫人員監督下噴灑甲醛或次氯酸鈉溶液進行消毒滅菌。
第九條 港口糧倉儲存管理規定
大豆在港方專用糧倉儲存期間,我公司委托港方按以下幾點要求嚴格管理,并派專人負責監督。
1、進口轉基因大豆在糧倉儲存期間要適時進行通風干燥,抑制糧倉內各種生命體的活動,防止潮濕發霉而造成大豆質量下降。
2、進口轉基因大豆儲存期間要定期檢查,檢查項目包括倉內溫度、濕度、大豆水分及蟲害發生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報告至相關部門。
第十條 運輸(港口到加工廠內)管理措施
1、港倉存放的大豆用封閉自卸車運送至我公司的加工廠區,運輸過程中要合理控制裝貨數量,防止裝卸過量導致大豆溢出外泄。
2、對運輸司機應有嚴格操作要求,同時避免因交通意外導致大豆撒漏。第十一條 廠內儲存安全管理措施
1、進口轉基因大豆進入生產企業后與國產大豆要分倉存放,并在顯要位置掛牌標識。
2、在廠內儲存期間,生產廠應對原料倉進行管理,安排專人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原料倉溫控設備并加強對原料倉的巡視力度,防止因管理失控大豆變質。
3、大豆儲存期間生產廠應對其嚴格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監督出入庫情況,做好大豆出入庫重量等情況記錄,盡量避免短量情況發生。
4、原料倉周圍要保持清潔,不得有污染源。
第四章 大豆加工過程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二條 運達生產廠內的進口轉基因大豆經封閉式輸送設備(刮板機、提升機等)直接將大豆送至廠內指定的原料倉。
第十三條
原料倉內存儲大豆經封閉式輸送設備按生產工藝流程先后將大豆運送至預處理車間、浸出車間、精煉車間,整個生產加工過程均在封閉狀態下進行。
第十四條
大豆在加工過程中經各清理設備先后多次清理,清除的大小雜質(又稱下腳料)必須用定好的雜質袋或封閉式手推車接裝,接裝的下腳料要封口放至指定區域,稱重并做好記錄,待集中處理。
第十五條
生產過程中,應加強各除塵系統的管理,嚴格控制風量,清除的灰塵收集到封口袋內并存放到指定區域,待集中處理。
第十六條
廠內雜質的管理應有專人負責,并做詳細記錄。同時廠內應作好雜質處理有關事項的宣傳工作,讓所有員工引起足夠重視。
第十七條
大豆生產加工后的各種產品經密封包裝后(豆油由密封管線輸送)輸送至各成品儲存區的指定罐/區域內存放,并由專人負責管理,過磅稱重并作好記錄。
第十八條
存放在各存儲區的待銷售產品,均需做好明顯標識,并由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檢查儲存區(庫房)情況,確保儲存期間質量。
第十九條
銷售裝車過程中,由專人進行嚴格監管,嚴防撒漏,因意外撒漏要及時清理回收。
第二十條
生產部應安排專人定期對有關輸送、生產加工設備進行保養和維護,避免大豆及其制成品撒漏現象的發生。因意外原因導致出現上述情況時,相關操作人員必須立即上報生產主管,并同時采取積極措施,確保撒漏大豆及其制成品及時回收至生產線內。
第二十一條
大豆加工過程中一旦發現國家檢驗檢疫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檢驗檢疫對象應立即上報主管檢疫部門及農業轉基因生物主管部門,作好防范工作。
第五章 加工廢棄物的滅活措施
第二十二條
大豆加工過程中初清工作塔內和預處理車間內存放的大豆雜質(下腳料)數量較多時,該項工作負責人應及時與安保部門聯系,由安保部門指定專人將大豆下腳料運送至焚燒間。下腳料運至焚燒間前應再次過磅確認現有數量與存放數量的一致性。第二十三條
下腳料運至焚燒間途中,不得發生灑落現象。
第二十四條
全部下腳料必須在焚燒間內焚燒處理,焚燒間管理人員應作好焚燒記錄(包括下腳料的重量、焚燒時間、焚燒人員等),并給予保存。
第二十五條
加工進口轉基因大豆期間,企業生產部門應及時同時企業門衛,把好雜質出廠關,不允許有任何未經焚燒處理的進口轉基因大豆雜質出廠。
第六章 轉基因生物產品標識管理
第二十六條
對我公司列入轉基因產品目錄的各類產品(大豆、大豆油、豆粕、濃縮磷脂產品)均需實行強制性標識管理。
第二十七條
標識方法
(一)標識要求
1、對原料的標識:在報檢、報關單及在大豆垛區和堆放地點標注“轉基因大豆”。
2、對產品的標識:在產品包裝物、標簽上標注“轉基因大豆加工品”。
(二)標注要求
1、標識應當醒目且必須使用規范的中文漢字。
2、包裝產品應在產品外包裝上同其他內容一同設計和印刷。
3、散裝油罐要用油漆噴寫或制作標識牌。
4、銷售窗口、垛區及產品堆放地標識牌要用不干膠貼制作。
5、無論何種標識形式必須保證其牢固、持久。第二十八條
標識工作管理措施
1、要提高對轉基因標識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它提高到執行國家法規,關乎企業形象和效益的大事上來。
2、各責任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一個《條例》、三個《辦法》及本《規定》,做好各自職能范圍內的工作,絕不能因為工作疏忽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和損失。
3、加強轉基因標識使用的培訓學習,安全管理小組要及時了解國家的相關要求,并及時傳達有關信息至各相關部門。
4、建立報告制度,公司各相關部門在國家有關部門檢查前后以及市場抽查時都要及時向安全管理小組報告。在發生或預測可能發生轉基因生物擴散等突發事件,或存在潛在風險時,各相關部門/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及時將情況詳細報告安全管理小組。
5、安全管理小組相關人員要加強與政府有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和聯系,主動做好各項工作。
第七章 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
目的
建立健全對轉基因生物擴散突發事件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和消除轉基因生物擴散等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人類健康和動植物、微生物安全,保護生態環境。
第三十條 適用范圍
在進口轉基因大豆采購、運輸、貯藏、加工、銷售等環節中發生的隸屬華農公司職責范圍內的轉基因生物擴散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及人類健康和動植物、微生物安全及生態環境破壞的緊急事件。
第三十一條 工作原則
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協調應對、加強合作的原則。
有關部門/人員按照本預案規定,落實各自的職責。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管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提前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對轉基因生物擴散等突發事件要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態發展,有效開展應急工作。
第三十二條 成立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公司內設立轉基因生物擴散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由安全管理小組成員組成,總經理擔任總指揮,負責對全公司轉基因生物擴散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其他相關人員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第三十三條 建立突發事件監測、預測預警機制
(一)建立監查機制
公司建立統一的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監查、報告網絡體系,加強轉基因生物安全信息管理和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形成統一、規范的轉基因生物安全信息預警體系,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二)建立預測預警機制
1、公司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建立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建立信息收集、分析系統,及時作出預警提示。預警信息包括事件的可能嚴重程度、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
2、進口轉基因大豆在采購、運輸、加工、銷售過程中各環節相關負責人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場所的日常監控;發現可能或潛在的不安全隱患后,應及時上報。同時關注事態發展,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
第三十四條 應急處理方案
(一)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制度
1、公司內建立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制度,對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危及人類健康和動植物、微生物安全及生態環境破壞的緊急事件應在1小時內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管理小組。
2、公司安全管理小組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檢驗檢疫機構及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應急事件發生后,公司安全管理小組在接到報告并依照本預案規定報告的同時,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4、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二)應急處置
1、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司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組要根據事態進展情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突發事件發生后,執行組長、執行副組長要親臨事發現場,按總經理要求,指揮現場,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進一步發展。執行組長有權在公司范圍內緊急調動人員、交通運輸工具及相關設施、資源,做好應急保障工作。任何部門/個人接到指令后應立即執行,不得無故拖延和違抗。
3、對于先期處置得以控制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4、對于經先期處置但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的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并嚴格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指揮來開展處置工作。
5、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6、轉基因突發事件相關責任部門/個人應在應急事件處理結束后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上交公司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組。第三十五條 處罰規定
公司內相關單位/個人未按本預案規定履行下列職責的,對主要負責人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及處以 元的罰款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開除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規定要求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二)未按規定要求及時提供完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人力、物力等資源的。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責任單位或責任者對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四)拒不服從指揮,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我國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實驗室要求:
1.1專用實驗室,門上有明顯的生物實驗安全標志,充足的操作空間,實驗室應劃分清潔區和污染區。
1.2實驗室臺面材料應耐酸、耐堿,易清潔消毒,不滲漏液體。1.3實驗室有移動的紫外線燈用于空氣消毒。1.4備有消毒品,消毒器材和設備。
1.5有感應的流水裝置,備有洗眼器、眼罩,足夠的一次性手套、口罩。1.6清潔區(間)備有存放個人衣服、用品的設施。1.7購置免排放高壓蒸汽消毒爐進行醫療廢物的消毒。1.8實驗室備有空調設備,室溫保持在20~25℃。2.安全操作:
2.1人員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識和消毒技術。
2.2 實驗室內不得進行飲食、吸煙和化妝打扮、會客等與實驗工作無關的行為。2.3實驗室內的有關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私人和無關的物品不可帶入實驗室內;
2.4工作時要戴手套、穿工作服,手套破損即丟棄、洗手并換上新手套。2.5不要用戴手套的手觸摸暴露的皮膚、口唇、眼睛、耳朵和頭發等。2.6 盡量避免使用尖銳物品和器具;宜用不易破碎材料用品;;禁止用口吸任何物質。
2.7 工作結束后,要對工作臺面進行消毒;操作時有標本、檢測試劑外濺時應及時消毒;平時要保持環境的整潔。
2.8 工作完畢,脫去手套后洗手,再脫去工作衣,用液體肥皂和流動水洗手。2.9 遇到意外事故,應立即按照意外事故應急預案的程序處理。3.廢棄物品的消毒處理
3.1 血液標本、一次性細菌培養基,用高壓蒸汽消毒爐消毒后裝入銳器盒,按醫療廢物處理。
3.2 痰、糞便標本按醫療廢物處理。
3.3 針頭、爛玻片、吸管等銳器,放在銳器盒內。3.4 回收的輸血袋按醫療廢物處理。
3.5 不用回收的一次性消耗品,如吸頭、吸管、膠塞等直接裝入黃色的醫療垃圾袋,不用消毒水浸泡。
3.6 實驗室所有垃圾,應嚴格按醫療廢物生活垃圾、生活廢物分開放置。4.健康監護
4.1 實驗室工作人員從事工作前必須進行hiv抗體和乙肝、丙肝等肝炎病毒標記物的檢測。
4.2 遇到職業暴露意外事故,接觸者應在接觸當時,接觸后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個月各采血檢查一次hiv抗體。
4.3 患有皮膚疾患、皮膚潰爛、破損情況要及時診治。意外事故應對和應急程序 每一個從事感染性微生物工作的實驗室都應當制訂針對所操作微生物和動物危害的安全防護措施。
在任何涉及處理或儲存危險度3 級和4 級微生物的實驗室(三級生物安全水平的防護實驗室和四級生物安全水平的最高防護實驗室),都必須有一份關于處理實驗室和動物設施意外事故的書面方案。國家和/或當地的衛生部門要參與制訂應急預案。
意外事故應對方案
意外事故應對方案應當提供以下操作規范:
1、防備自然災害,如火災、洪水、地震和爆炸
2、生物危害的危險度評估
3、意外暴露的處理和清除污染
4、人員和動物從現場的緊急撤離
5、人員暴露和受傷的緊急醫療處理
6、暴露人員的醫療監護
7、暴露人員的臨床處理
8、流行病學調查
9、事故后的繼續操作。
在制定意外事故應對方案時應考慮以下幾方面問題:
1、高危險度等級微生物的鑒定
2、高危險區域的地點,如實驗室、儲藏室和動物房
3、明確處于危險的個體和人群
4、明確責任人員及其責任,如生物安全官員、安全人員、地方衛生部門、臨床醫生、微生物學家、獸醫學家、流行病學家以及消防和警務部門
5、列出能接受暴露或感染人員進行治療和隔離的單位
6、暴露或感染人員的轉移
7、列出免疫血清、疫苗、藥品、特殊儀器和物資的來源
8、應急裝備的供應,如防護服、消毒劑、化學和生物學的溢出處理盒、清除污染的器材物品。
廢棄物管理和處理程序 1目的
將操作,收集、運輸、處理廢棄物的危險減少至最?。粚⑵鋵Νh境的有害作用減少至最小。2 適用范圍
為認真貫徹落實生物安全及醫療廢物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我科對廢物管理、產生、運輸、處理等辦法規定如下,請全科人員遵照執行。3 操作程序
3.1 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嚴格分開,嚴禁混放。裝入符合規定的醫院統一發放的垃圾袋中,裝量或容量反限與裝袋的四分之三并有效封口,已放入袋內的廢物不得取出。
3.2 隔離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標本如排泄物、嘔吐物,必須用含氯消毒劑200mg/l消毒30分鐘至1小時,方可運出。
3.3 一次性醫用廢物使用后立即將針頭、針管分開,浸泡于1500-200mg/l,含氯消毒劑消毒1小時以上,方可轉運。含氯消毒液每日更換一次。
3.4 血液標本轉運走前,需要高壓消毒。裝入醫用垃圾袋,封口轉運。
3.5 對于特殊標本,如培養基、hiv檢測后的廢棄物需裝入醫用垃圾袋內,高壓 消毒后,方可轉運,并做記錄。
3.6 檢驗科的一切廢物,垃圾,統一由醫院負責垃圾的處理的專門人員,定時到科內登統、處理、轉運。3.7 記錄《廢棄物記錄》
附表:相關消毒液濃度配置標準(400mg/l)消毒種類 有效氯濃度(mg/l)濃度配置(%)片/升
(片/升)方法 消毒時間 消毒更換方式
手(操作人員)500 0.05 1.25 浸泡 3分鐘 7小時后更換 治療桌面、治療盤 500 0.05 1.25 擦拭 30分鐘 每次更換 拖把 500 0.05 1.25 浸泡 30分鐘 每次更換
墻面消毒 250-500 0.025-0.05 0.625-1.25 擦拭處理 高度2m-2.5m 每次更換 手(接觸污染物后)1000 0.1 2.5 浸泡 3分鐘 7小時后更換 污染織物 1000 0.1 2.5 浸泡后清洗 30分鐘 每次更換
一次性注射器 1000 0.1 2.5 浸泡 60分鐘 每次更換 一次性輸液器 1000 0.1 2.5 浸泡 60分鐘 每次更換 塑料搪瓷容器 1000 0.1 2.5 浸泡 2h-6h 每次更換 排泄物 10000 1 25 略力攪拌后 2h-6h 每次更換 污染器械 2000 0.2 5 浸泡 30分鐘 每次更換
污染環境 2000 0.2 5 噴灑 60分鐘以上 每日更換 儀器設備 2000 0.2 5 擦洗處理 30分鐘 每次更換
實驗室人員準入制度
1、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在接受相關生物安全知識、法規制度培訓并考試合格。
2、從事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體檢。
3、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相關專業教育經歷,相應的專業技術知識及工作經驗,熟練掌握自己工作范圍的技術標準、方法和設備技術性能。
4、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與崗位工作有關的檢驗方法和標準操作規程,能獨立進行檢驗和結果處理,分析和解決檢驗工作中的一般技術問題,有效保證所承擔環節的工作質量。
5、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常規消毒原則和技術,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原則和上報程序。
6、實驗室人員在下列情況進入實驗室特殊工作區需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1)身體出現開放性損傷;(2)患發熱性疾?。?/p>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導致抵抗力下降的情況;(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劑或免疫耐受;(5)妊娠
我國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個人防護
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發應束在腦后,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
2.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必須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3.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4.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柜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5.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6.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點,使用手部清潔產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
7.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時,必須要戴上合適的手套,脫手套后必須洗手。
8.實驗人員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后,離開實驗室工作區之前必須進行“六步法”洗手。
9.每日工作完畢,所有操作臺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必須擦拭、消毒。
二.操作準則
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馬上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3.嚴格禁止用嘴吸液。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3.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
4.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5.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內容物達到三分之二前置換。
6.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須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7.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干凈,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后,工作臺表面應消毒。
8.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學安全。
三.菌種管理制度:由于微生物細菌室工作內容僅限于臨床細菌鑒定及藥敏試驗,因此本工作完成后作滅菌消毒處理,原則上不保留菌種。
四、本制度適用于檢驗科任何檢驗室。
檢
驗
科
2018年5月20日